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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06年年鉴材料的通知

                                                   石办字【2006】89号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200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第一年,为按照《条例》规定依法、科学、有序地做好年鉴编纂出版工作,现就2006年度年鉴材料征集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年鉴工作是地方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石家庄年鉴》是在市委领导下,由市政府主办的全面系统记述石家庄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地方综合年鉴,现已连续出版11卷。《石家庄年鉴》充分反映各行各业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社会各界服务,同时也是宣传石家庄、了解石家庄、认识石家庄的重要信息平台。

    二、年鉴材料征集工作是编纂出版《石家庄年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时限性。地方志办公室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供稿任务按时完成。各单位要以颁布施行的《条例》为依据,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任务要求做好材料收集工作。一是要落实供稿人员。安排具有丰富实际经验和较强文字工作能力的同志承担供稿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制。要明确供稿人员的职责和任务要求,按时间要求、内容要求、质量要求完成资料收集任务;三是严格领导审核签字制度。供稿人提供的年鉴材料经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

    三、为扩大《石家庄年鉴》信息量,增强年鉴的可读性和图文并茂的效果,各部门和各单位配合有关文字材料内容报送反映本部门、本行业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相关照片3一5幅,随文字材料一起上报。

    四、2006年年鉴(即《石家庄年鉴》2007卷)记述内容起止时间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务必在2007年3月30日前完成资料征集工作,各供稿单位稿件完成后,书面(含照片)报送《石家庄年鉴》编辑部一份,发电子邮件一份或拷U盘一份。《<石家庄年鉴>2007年卷编纂方案》另行下发。

    《石家庄年鉴》编辑部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1号楼2层202、209室

邮编:050011

联系电话:86688316、86688356、86687761、86688315

传真:86687605

电子邮箱:njzj2006@126.com

                          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