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农业
一、种植业
石家庄市种植业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汉唐以至明代,石家庄一带的种植业曾取得过辉煌成就,耕作技术、粮食产量曾在全国名列前茅,成为全国较富庶的地区之一。到近代,石家庄一带经济萧条,生产技术逐渐落后,种植业停留在小农生产阶段。
新中国建立后,全市的种植业主要以自然经济小农性生产为主,作物种类繁杂,种植分散。但由于农民翻身当家做了主人,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兴修水利设施,改造旱地,扩大水浇地面积,提高复种指数,到1957年复种指数达到136.8%,比1949年增长12.8%,农作物产量逐步提高。1957-1965年,由于“大跃进”和洪涝灾害的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粮棉油产量出现波动,粮食种植面积减少,农业生产局势起伏跌宕,农村经济受到影响。
1966-1978年的“文化大革命”时期,片面强调“以粮为纲”造成种植业比例失调,粮食产量上升很快,棉花、油料等作物产量大幅度下降,农业生产停滞不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全面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业生产有了突破性的进展。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农业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行,种植业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粮棉油等作物协调发展,开始步入良性循环和持续、稳定发展的轨道。尤其是进入90年代后,科技进步成了种植水平和产量提高的动力。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激发了农民科学种田的积极性,推进了生态农业、立体农业、设施农业及高效农业的发展。
第九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市种植业在确保农产品稳定增长的前提下,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产品品质、增进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和增加投入为动力,以社会化服务为保障,以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基础,按照产业化发展的思路,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实现了种植业生产的高产、优质、高效。2000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1116万亩,单产435公斤,总产485万多吨;棉花种植面积17.4万亩,单产61公斤,总产1.06万吨;油料种植面积114.3万亩,单产222公斤,总产25.38万吨;蔬菜种植面积196.1万亩,单产4610公斤,总产904万多吨。
粮食作物 石家庄市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谷子、薯类次之,其它杂粮为辅。
从藁城台西出土谷物颗粒残渣说明,商代就有小麦种植。但一直到清代以前小麦种植还很少,民国时期有所发展,新中国建立后逐渐增加。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小麦已成为人民生活的主要食粮。60年代以前,小麦播种偏稀,亩株数20万左右,亩产50公斤上下。70年代,全市推广“四密一稀”、“三密一稀”种植形式。从80年代起,广泛推广“4×7”、“3×7”寸大小垅种植。中等地力,每亩基本苗25万株,弱地基本苗30万株。
玉米于明代始种,清光绪初年种植渐多,民国10年(1921年)后大面积种植。新中国建立后玉米种植逐年发展,70年代中期成为全市三大作物之一,是全市两熟制最理想的复播作物,境内各地均有种植。50年代,玉米多为春播,于立夏前后播种。到70年代,麦垅套种玉米一般在5月20日左右播种。进入80年代,麦垅播种玉米一般掌握在麦收前6-7天。
秦汉时期,石家庄一带有禾(谷类)的种植。魏晋以后,粟成为人民的主粮。民国时期,农村普遍种植谷子,其品种以农家品种为主,产量较低。新中国建立后,随着优良品种的不断引进,其产量稳步增长。2000年,全市谷子平均亩产264公斤。
三国时,因受曹操在临泽屯兵的影响,广种水稻,赵县沿洨河两岸遍为稻田,藁城耕地十有五六皆稻。后因缺水,种植渐少。70年代,沿滹沱河两岸为提高人民吃细粮比重,提出“队队种稻三五亩,人均吃米20斤”,全市种植面积达3万亩以上;后因降雨偏少,水源不足,种植减少。到90年代,水稻产区主要分布于河畔水田、水利条件较好的地带。
经济作物 石家庄市经济作物以棉花、油料为主,麻类、烟草、药材等少有种植。
明永乐元年(1403年),棉花种植传入石家庄。入清以后,棉花种植业发展较快。民国时期棉花已大量外运,并列入农业科学研究课题,但由于栽培技术落后,产量低而不稳。从明朝至民国,亩产籽棉不过10-15公斤,过50公斤者甚属罕见。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防治病虫害技术水平提高,棉花产量有很大幅度的增长。到2000年,全市棉花种植面积17.4万亩,亩产皮棉达61公斤。
油料作物主要是花生,其次是芝麻、油菜籽。花生种植历史较久,耐旱、涝,适宜在沙壤地种植,且产油多,新中国建立后稳步发展,境内各县均有种植,主产区为新乐、无极。石家庄解放初期,花生春播秋收,一年一熟。60年代开始推广选用优种增穴减粒、合理密植技术。1985年开始推广地膜覆盖、根留菌拌种、喷B9等技术,1986年开始推广花生地化学除草技术。
蔬菜 石家庄市蔬菜栽培历史悠久。秦汉时代,已能种植韭、椒、瓜、葱、蒜、芹、芜菁、胡瓜等,但面积较小,全部自食。此后,虽历经各朝代不断引进、改良品种,蔬菜生产得到了一定发展,但由于长期封建统治,不注重蔬菜生产,到1949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稀少,且品种单调。新中国建立后,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蔬菜生产,成立蔬菜生产合作社,鼓励菜农种菜。70年代,随着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蔬菜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品种不断更新。从80年代后期开始,石家庄市狠抓了商品蔬菜基地的建设,扩大面积,增加品种,以近郊为主、远郊为辅,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栽培,提高冬春蔬菜生产,实现了四季有菜上市,常年供应不断。到90年代末,全市蔬菜生产基地基本实现菜田规模化、产销均衡化、栽培模式化、服务社会化。随着栽培管理技术的不断提高,蔬菜种植种类不断增加,品种也日渐丰富。
二、林业
石家庄市林果业历史悠久,资源丰富。在一万年以前的新生代第四纪,这里曾密布原始森林,覆盖率达68%以上。但由于历代王朝的掠夺性采伐,加之连年战争,到清代中期,古代森林已残存无几。民国年间又因封建割据、军阀混战,乱砍乱伐,使残存的古代森林资源重遭破坏。历代虽也有一些比较开明的统治者鼓励人工造林,但由于从根本上不重视林业,加上科学技术的限制,致使林木越来越少。到1949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不足3%。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林业生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植树造林,林业面积不断扩大。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林果业得到迅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到2000年,全市拥有林地面积37万公顷,森林覆披率达21.8%,活立木积蓄达21.1万立方米。
石家庄市树种资源比较丰富,主要树种有:油松、侧柏、杨树、柳树、榆树、国槐、臭椿、泡桐、刺槐、香椿、白桦、红桦、栓皮栎、坚桦、槲树、椴树、华北落叶松、法桐、梧桐、胡桃楸、五角枫、大叶白腊、小叶白腊、栾树、楸树、梓树、桑、黄连木、杜仲树、红枣、柿、梨、桃、苹果、核桃、山杏、黑枣等。
植树造林 石家庄市人工植树造林历史悠久。至少在周朝初期,百姓就自发地开始在房前屋后、墓地、寺庙、道旁、水边进行植树造林。清朝时期,对于林副产品的加工利用,比以前大有扩展,刺激了林木生产的发展。
民国时期,虽然国民政府也屡令农民植树造林,但此间并无大面积森林栽植,只有一些零星栽培,且成活率较低。
解放后,冀西沙荒造林局在石家庄成立,提出了“依靠群众,大力营造防护林,迅速固定流沙,发展生产”的方针,开展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运动。到1956年共植树造林37万亩,栽植四旁及零星树木1700万株,形成了大面积的固沙林带和防护林网。
1956-1958年,重点开展了以井陉县为基地的荒山绿化活动,发动全市青少年和共青团员支援井陉绿化运动,营造青少年林7350处,植树3000多万株,绿化荒山10多万亩。但在此后的“大跃进”和“三年困难时期”,人民生活困难,砍木烧柴、毁林种粮,林木遭到了严重破坏。
1964年主要对老磁河、神道滩、沙河破堤滩、木刀沟、洨河、滹沱河等六大河系的沙荒进行重点治理,运用“前堵后拉、环状密植”等方法,采取不同的造林方式,沙荒造林37.6万亩。
1966-1969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林业政策遭到破坏,植树造林处于自流状态。从1972年开始,全市大搞农田林网建设,按照统一树种、统一栽植规格要求,推广“一路两沟四行树”的密植经验,到1976年基本实现农田林网化。四旁植树也由1971年的5665万株,增加到1976年的2.14亿株,创历史最高水平。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在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出现了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主的荒山绿化,以家庭果园为主的经济林发展形式,实行“两山”(即自留山和承包山)下放,营造了水土保持和经济林,同时还大面积发展了防护林、薪炭林、用材林等。
进入90年代后,全市把提高绿化水平、改善环境作为建设大都市的重要内容,开展了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万众动员绿太行”等活动,加快了绿化步伐;同时采取了飞播造林、封山育林、合理施肥、适度修剪等一系列适用的科技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到2000年底,全市共飞播造林42.13万公顷,封山育林14.77万公顷。
果树 石家庄市果树栽培历史悠久,资源丰富。新中国建立前,由于管理技术落后,病虫害严重,果树生产发展缓慢,到石家庄解放初期,全市果树面积不足10万亩,且多零星栽培。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注重发挥当地果树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果品生产,不断引进、培育新品种,扩大栽培面积,加强管理,使果树栽培和管理逐步走上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之路。到2000年,全市共有果园2100个,面积14.28万公顷,果品产量126.11万吨。
石家庄市果树品种繁多,但其主要品种有:苹果、梨、葡萄、桃、枣、柿、山楂、杏等。
苹果新中国建立前,苹果栽植较少,多零星分布且品质较差,主要种类有沙果、林檎、槟子、柰子等,产量低,不耐贮运,商品性能差。新中国建立后,随着苹果生产的发展,新品种不断引进和培植出来。现在栽培的经济苹果品种,绝大部分是从欧洲、美国、日本等地引入的,称为西洋苹果,栽培只有40多年,主要品种有金冠、元帅、国光、白龙、鸡冠、白粉皮、黄魁、胜利、红玉以及新红星、富士、秦冠、金矮生、陆奥、世界一、王林、乔纳金等。到2000年底,全市苹果栽培面积2.7万公顷。
梨 石家庄市梨的栽培历史悠久。魏晋南北朝时,正定梨即为朝廷贡品,魏文帝品尝正定鸭梨,称其“大如拳、甜如蜜、脆如菱”。
新中国建立后直到60年代初期,梨的发展比较缓慢。为稀植大冠,没有一定的株行距。配置栽培管理也不科学,病虫严重,梨果质量差。从60年代中期开始大面积种植。80年代后,全市出现群众性的发展梨树高潮,且在栽培和管理技术上也不断改进,多为小冠密植或中冠形,结果早,单位面积产量高,并开始实行基地化、集约化栽培管理。
梨树品种主要有雪花梨、鸭梨、慈梨、巴梨、京白梨、酸梨、香面梨、苹果梨、酥梨、胎黄梨、金华梨等。其中,鸭梨、雪花梨栽培面积最大,产量最高。2000年,全市梨树栽培面积3.8万公顷。
枣 西汉时期,石家庄一带就有枣的栽培。到了明代,这里的枣树栽培已很盛行,并有相当的规模。到解放初期,石家庄市有成片枣园4万多亩。
新中国建立初期,枣树发展缓慢,到50年代末60年代初,才开始较大面积地利用野生酸枣嫁接大枣。但大量发展还是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山区各县采取不同方法大力发展枣树种植,在苗木上除分株(蘖)繁殖外,还直播酸枣,就地嫁接。石家庄市有丰富的酸枣资源,仅山区5县1985年不完全统计,就达8000万株以上。近年来,对酸枣资源实行封闭并大力开发,利用酸枣接大枣。80年代初期,赞皇、行唐两县先后把枣树定为县树,大力发展枣树种植。1987年,赞皇县被林业部定为大枣基地县,重点发展赞皇大枣。到2000年,全市共栽种枣树4.44万公顷。
柿 柿树于清末已在西部山区广为栽培,主要分布在井陉、获鹿、平山、元氏等县。50年代到60年代初期,柿树种植发展较慢。60年代后期至70年代中期,柿树种植发展面积较大。进入80年代后,平山、元氏等县开始规划柿子生产基地,大量栽植柿树。到2000年,全市柿树栽培面积4326公顷,主要品种有大红袍、牛心柿、磨盘柿、八月黄等。
三、畜牧业石家庄是我国畜牧业起源较早的地区之一。早在原始社会后期,石家庄一带就出现了畜牧饲养业的萌芽。到奴隶社会的商代中期,石家庄一带的畜牧业一直比较发达。从春秋至明朝末年,这里的养马业一直较为兴盛。清代的“跑马圈地”,把大片耕地变为牧马草场。进入民国时期,家庭饲养业日渐普及,农民养猪、养鸡较为普遍,但多为换取生活用品,没有形成规模。1947年石家庄解放后,党和政府发展畜禽养殖,激发了农民发展家庭饲养业的积极性,养役畜、养猪羊、养鸡鸭数量大增,牧业在农业生产中比重不断提高。1957年畜牧产值达到4732万元。1958-1965年,由于农业生产的指挥失误和自然灾害,使农牧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粮食减产,牲畜头数连年下降。1962年大牲畜由1958年初的26.41万头,减少到16.78万头,下降36.5%。1963年发生特大洪水自然灾害后又提出“砍羊”的错误口号,在平原、山区分别推行“压羊保畜”、“压羊保猪”、“羊为林让路”的政策,使养羊业遭到严重摧残。“文化大革命”时期,畜牧生产虽然保持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畜牧产值增长了30.2%。但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再次提出“三年实现机械化”的高指标,把家庭养殖业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割掉,片面强调“以猪为纲”,造成畜牧生产畸形发展。一是单纯追求养猪存栏,致使生猪生产饲养水平低,成活率低、出栏率低,养猪头数大起大落。二是片面追求“骡马化”,造成大牲畜头数徘徊不前,牛只大量减少。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畜牧生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养殖业逐步转移到直接为城乡人民服务方面。畜产品产量、质量、商品率不断提高。牲畜出栏率、出肉率稳步上升。面向市场,积极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突出发展以牛、羊为主的秸秆畜牧业;坚持常规养殖与特种养殖并重,着力发展高效畜牧业。这些措施推进了畜牧业产业化进程,加强了重点项目、养殖小区和养殖基地建设,到2000年底,全市专业村、户分别达到692个和14.77万个。2000年,全市猪、鸡、牛、羊、兔饲养量分别达到1170万头、2.75亿只、267万头、450万只和1206万只,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87万吨、79万吨和29.5万吨。畜牧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为44.4%。畜牧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大牲畜饲养 从古至今对牛、马、驴、骡的饲养主要是放牧和舍饲。自商代就有了养马机构和专事养马的官吏。春秋战国时期,官方曾设牧场饲养军马、耕牛,民间养牛多为白天出外放牧,夜间牧归舍饲。春夏秋三季野外放牧,冬季围栏舍饲。50年代,实现农业合作化后,牲畜归合作社和生产队饲养,绝大部分为舍饲,部分山区社队有山场,对耕牛、肉牛实行白天放牧,夜间舍饲。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养肉牛、奶牛户兴起,养牛业已逐步向肉乳役兼用的方向转化,种类也随之增多。猪饲养 石家庄市农村养猪历史久远。春秋战国时期,这里就有家养的猪、牛、羊等家畜。但直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农村养猪仍是农户个体散养。1955年后,陆续兴起了集体养猪场。到1958年,县办、社办、生产队办的养猪场大量涌现,目的多为养猪积肥。1959年2月10日,石家庄地区行署针对公社化后对户养猪管理缺乏经验的问题,提出实行集体、个体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在大力发展集体养猪的同时,也大力发展个人养猪,一般允许每户养1-2头猪。1975年后,石家庄市集体养猪开始走上半机械化道路,主要是履带式送料、自动供水和水冲式清粪,养猪饲料由喂稀料改为混合料和配合料。80年代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个体养猪专业户、养猪专业村大量涌现,养猪方法也有了改进。除喂腐质水、粉渣、豆渣外,不少个体户开始用混合料、配合料喂养,同时普遍采用了添加剂。集体养猪在搞好育肥猪的基础上注重搞好种猪繁育。尤其是进入80年代后,在全市开始进行商品瘦肉型猪基地县建设,广泛开展瘦肉型猪改良工作,并先后确定晋县、正定、辛集、无极、栾城、藁城、获鹿为国家级或省级瘦肉型商品猪基地县。羊、兔饲养 羊的种类,分为绵羊、山羊两大类。兔的类群,分为肉用兔、毛用兔、皮用兔、皮肉兼用兔。养羊多采用放牧、舍饲相结合的方法。山区以山场、草坡放牧为主,春夏秋三季放牧,冬季舍饲。平原区养羊,除距河滩较近的村户可以放牧外,大部分以舍饲为主。80年代末,曾探索工厂化养羊的路子,但没有大面积推广。养兔均为舍饲,70年代以前主要是个别家庭户饲养;70年代以后,开始发展集体养兔。鸡饲养 石家庄古代就有农户散养鸡的习惯,数量一般在30只以下,多在院内盖小型鸡窝饲养。70-80年代,大多数生产队集体养鸡都有专门鸡舍,舍房外有用竹竿等围成的篱笆,一般可容数十只到数百只鸡。1975年后,市机械化养鸡场、市种鸡场陆续采用高床平置式笼养技术养鸡。在鸡舍内将鸡笼置于离地面一米左右的铁架上,每只笼内装成鸡4只,鸡排粪后可漏在笼下。鸡笼一侧安装有食槽和水槽,可自动供水、供料。但鸡舍内自然光照较差,清理鸡粪不够方便。1984年,市机械化养鸡场开始采用三阶梯式笼养技术。鸡笼呈阶梯式,分上下三层,笼之间有间网隔开,每笼养鸡4只,每层有料槽和水槽,自动供水、供料。鸡舍内光线好,便于清理粪便。90年代,这种养鸡方式在全市得到普遍推广。
四、渔业石家庄市渔业主要是养鱼生产。新中国建立前只有沿河两岸的农民,以施网等小杂渔具捕鱼,产量很低。1956年,正定县城关镇胜利街开始进行坑塘养鱼。1958年,随着兴建水库,养鱼水面不断增加,渔业队伍不断壮大,水产品产量有很大提高。1966-1980年,各鱼种场的相继建成,促进了渔业生产的发展。80年代,水产业出现并陆续发展了坑塘养鱼、网箱养鱼、库湾养鱼、稻田养鱼、小水库丰精养鱼等多种形式,养殖面积逐步扩大,产量持续上升。90年代,全市水产工作狠抓商品鱼基地、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渔政管理,大力推广池塘模式化高产养殖技术及名特优养殖,宏观调控养殖品种结构,促使水产养殖业由小规模、粗放型向产业化、大规模商品基地方向发展。到2000年底,全市拥有养殖水面17.6万亩,其中池塘1.64万亩,水库面积15.96万亩。全市境内鱼类资源40多种,主要经济鱼类有草、鲢、鳙、鲤、鲫、鲂、鳊、鳇、鲴等,小杂鱼类有白条、泥鳅、棒花、船丁、马口、麦穗、黄桑、赤眼鳟等,凶险鱼类有鸟鳢、鲶鱼等,从外地引进了罗非鱼、虹鳟鱼、美国鲫鱼、日本白鲫池沼公鱼等。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元鱼、虾、河蟹等。水库网箱养鱼 1958年以来,先后修建大型、中型、小型水库,养鱼水面稳定在13万多亩。1959年在岗南水库首次投放鱼种300万尾;1960年在岗南、黄壁庄、口头、“八一”和红领巾等大中型水库都投放了鱼种。1970年白草坪、南平旺、燕川、下观等中型水库建成蓄水后也都投放了鱼种进行渔业生产。水库养鱼因水面较大,多采用粗养方式,即只投放鱼种不投饵施肥。60年代投放鱼种规格较小,大部分在3寸以下。从70年代开始,相继建立了横山岭、岗南、口头、白草坪、南平旺、“八一”等水库鱼种场,自产大规格鱼种,为常年投放大规格鱼种打下了基础。1966年黄壁庄水库投放人工鱼巢繁殖鲤鲫鱼成功。此法既能增殖水库资源又节省开支,后来一直沿用。从1985年起,南平旺和米家庄中小水库进行丰精养鱼,采取投草施肥、防疫灭病等措施,提高了鱼产量。米家庄水库水面200亩,1987年在库内设置网箱0.5亩,以精养带粗养,在库面投施化肥和利用网箱鱼类的粪便、残饵提高库水肥度,增加饵料生产,年产成鱼1.75万公斤,平均亩产190公斤。90年代末,通过对全市闲散小水面、中小水库进行承包、租赁经营和联资开发,加大了水库渔业资源的流转开发力度。1976年,获鹿县水利局在韩家园水库利用8只网箱搞网箱养鱼培养鱼种实验,产鱼种2.56万尾。1985年,进行网箱饲养商品鱼实验,网箱14个,面积250平方米,产鱼3550公斤。1979年,在横山岭和岗南水库用网箱培育鲢鳙鱼种,各产3寸鱼种近10万尾。网箱养鱼投资虽大,但效益高。1987年,岗南、黄壁庄、口头、“八一”、米家庄、后山等水库上网箱3.14亩,平均亩产4.5万公斤,居全省之首。1996年,市水产工作总站承担的“网箱养鱼高产技术”项目,通过省有关专家领导鉴定验收。平均亩产19.98万公斤,最高亩产23.31万公斤,单产300公斤/平方米,亩效益23.44万元,最高亩效益30.37万元,创河北省网箱养鱼历史最高记录。到2000年,全市网箱养鱼23.6万亩,亩产200公斤。坑塘养鱼 1956年,正定县城关镇胜利街开始在40亩水面进行坑塘养鱼。1957年,在深泽县出现利用坑塘人工养鱼的典型。1958年,井陉县威洲镇南沟大队开挖21亩水面进行人工养鱼。到1962年,全市坑塘养鱼面积达1800多亩。1974年全市坑塘面积达8000多亩。但“文化大革命”时期,养鱼技术普及较差,放养鱼种规格较小(2寸左右),产量较低,养殖面积也锐减,到1984年仅有4000多亩。1985年坑塘养鱼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养殖水面达到9000多亩。1986年全市进行池塘精养高产实验,产量大幅度提高。90年代,在全市大力推广了池塘模式化高产养殖技术。2000年,全市坑塘养殖水面达1.64万亩。热电厂温流水养鱼 1979-1982年,热电厂利用该厂余热兴建温流水养鱼池,面积1760平方米。其中,精养池24个,约1000平方米;孵化池1个,330平方米;沉淀池1个,330平方米。给水方式为3排不同角度的梅花型排列给水管喷水。喷水孔为4毫米,喷出的水既形不成雾状,又加大了鱼池落水面积,保证有充足的溶解氧和一定的水温。锅底状池底有利于鱼的排泄物及残余饵料的排除。1982年投产,当年产鱼1800公斤。1984年,热电厂在省水产研究所的指导下进行尿素饵料合成实验,即把尿素中的氮经过一定的工艺处理变为鱼能吸收的蛋白质,扩大了饵料的蛋白源。
五、家庭副业家庭副业,以手工劳动为主,规模较小。家庭副业历史久远,但在旧社会条件差,范围和数量都很小。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把副业生产作为提高人民生活、生产救灾、活跃经济的一项重要措施。1938年抗日民主政府号召开展“打柴、割草……每日收入五分钱运动”。1939年号召“养猪养鸡养羊”,麦收后号召编草帽。1940年提出“一人学会一种副业”、“一人一鸡、一户一猪”。农民每年有二分之一的时间(主要是冬季)从事家庭副业生产,男女老少都参加。副业项目有饲养、编织、榨油、熬盐、造纸等几十种,“冬闲变成了冬忙”。50年代和60年代副业有了进一步发展,特别是1953年和1963年受严重水灾后,掀起了大搞副业的热潮,渡过了难关。70年代由于受“左”的影响,副业生产受到限制。石家庄市家庭副业从事的主要项目有:养殖业类:养猪、养牛、养羊、养鸡、养兔、养鸭、养鸽、养鹌鹑、养貂、养蜂、养蚕等。编织业类:荆编、柳编、苇编、草编、竹编等。粮食加工类:豆腐、粉条、米面、挂面、糕点等。修造类:农具、用具、炊具、玩具、车马挽具等。采集类:草籽、树籽、槐花、槐叶、药材等。庭院种植类:蘑菇、药材、水果、花卉等。采石类:青石、花岗石、大理石、石英石、化石粉、甲长石、云母、铁矿石等。作坊类:油坊、轧花、染坊等。烧窑类:石灰、烧砖、盆、瓦、碗、瓷器等。雕刻类:石雕、木雕、石刻、木刻、泥塑、面塑等。制作类:粉笔、蜡烛、笤帚、鞭炮等。其它:运输、劳务、饮食、小买卖等。在诸多项目中以家庭养殖最为广泛,可达90%以上农户。其它为采集和家庭种植,大部分村庄和农户有数量不等的活动。纺织业在50年代前较普遍,以后随大纺织厂的增加,土纺土织逐渐减少,已基本不存在。其余项目是根据原料、技术、工具等条件,易搞哪种搞哪种。有的项目在一些村庄达到户户有活动或大部分有活动。据1965年统计,原石家庄地区全区经营副业40项。其中:烘炉有867个村,活动人数346人;木业912个村4265人;轧花1283个村4010人;油坊812个村4557人;粉坊526个村3590人;豆腐坊488个村1485人;米面加工868个村5923人;窑砖415个村19187人;荆、柳、苇、草编369个村5047人;打绳61个村429人;采石65个村1089人;竹编33个村563人;铁丝编53个村318人;鞭炮59个村2034人;笤帚56个村594人。上述项目中有一大部分是集体经营,亦有几户合作经营。70年代副业生产受到限制。80年代,改革开放后有了较大发展。但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逐步推行、农村个体经济的兴起,有的项目已不是附带经营,而成为主要经营事业,原集体经营副业绝大部分已不存在。
第二节工业民国10年(1921年),武汉楚兴公司在休门村南创建大兴纱厂(今石家庄市第七棉纺织厂),民国11年(1922年)建成投产,开创了石家庄机器纺织业的历史。民国12年(1923年),成立了井陉矿物局石家庄炼焦厂。同一时期,新记电灯公司、同义兴铁工厂、永聚兴铁工厂、立荣元轧花厂等20多家小型企业陆续创办。到民国22年(1933年),大兴纱厂已发展为当地最大的工业企业,年产棉纱1万包、棉布5千余包、棉毯4万余条。井陉矿物局石家庄炼焦厂是重要的化学煤炭工业企业,日产焦炭由建厂初的40吨发展到120吨;保晋公司铁厂、育德铁厂是主要钢铁、机械工业,生产切面机、轧花机、弹花弓、织布机、石印机等小型机械;亚立工厂是当时最大的针纺织企业,生产围巾、背心、卫生衣、手套、毛巾、毛丝线衣等针织品。日本侵略军(以下简称日军)侵占石家庄不久,便以武力强占了中国的工矿企业。大兴纱厂、正太铁路总机厂、井陉煤矿及焦化厂等主要企业全部由日本控制。他们不仅掠夺中国的工业原料和产品,而且破坏中国原有的工业基础。尤其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军火供应不足,急需大量钢铁。他们强迫推行“献铁运动”,将工厂的机械设备砸毁以制造武器,从而使工业生产遭到空前的破坏。到民国36年(1947年)底石家庄解放初期,全市仅有大小工厂27家,职工万余人。除井陉煤矿、车辆修理厂、大兴纱厂、焦化厂等较大企业外,其余多是轧花、织布、修修配配的小工厂及手工业作坊,设备陈旧,技术落后,工人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低,只能生产原煤、焦炭、棉纱、电力、砖、铁锅等少量产品,工业总产值仅2000万元左右。40年代,在解放区有冀中第11军分区修建的聚隆铁工厂,驻平山县的晋察冀边区兵工厂、水发电站等33个集体和私营工业企业,生产规模都比较小。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石家庄已完成了恢复生产的任务,27家企业的生产开始走上正轨,年产值达4370万元。从1950年开始,国家投资3759万元,新建和扩建了电力、煤炭工业企业和纺织等轻工企业,原有的微水电厂新装了2台5000千瓦的发电机组,年发电量扩大了32倍;恢复扩建了年产原煤185万吨,洗煤179万吨的井陉煤矿;新建了拥有万枚纱锭、380台布机的石家庄纺织厂、石家庄酿酒厂、面粉厂、制药厂以及一些小食品厂等工业企业。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石家庄是全国重点建设城市之一。1953年初,国家根据石家庄交通、资源等条件,投资4.2亿元,安排兴建了大型纺织联合企业(石家庄棉纺一厂、二厂、三厂、四厂和第一印染厂)、华北制药厂、热电厂三项重点工程,以后又陆续兴建了华新纺织厂(石家庄第五棉纺厂前身)以及以生产杀虫剂为主的石家庄农药厂,以生产农机具为主的市动力机械厂(石家庄市第一机床厂前身)、汽车修理厂(石家庄市汽车制造厂前身)和卷烟厂等17个中小型企业,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纺织、机械、化工、轻工四大工业门类,为石家庄市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到1957年底,全市工业企业已达277个,工业总产值由1952年的1.6亿元,增加到4.2亿元,比1952年增长了近3倍,平均每年递增23%。第二个五年计划以后,陆续建起了橡胶、制碱、油漆等40多个中小企业,扩建了水泵厂,建起了年产730万件农机配件的拖拉机配件厂和年产5万吨合成氨、11万吨硝酸氨的化肥厂,使石家庄的机械、化学工业迅速兴起。“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市的工业生产受到冲击。70年代末,市委、市政府提出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在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大力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的经济建设思想指导下,大力发展新兴的电子工业、建材工业,使经济建设呈现了新局面。1978年,全市工业总产值达34.4亿元,企业数达到507个,拥有职工25万余人,固定资产原值达19.58亿元。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市工业走上了协调发展的轨道,并逐步转向内涵发展为主的扩大再生产,加快了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的步伐,扩大了生产能力,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1988年,石家庄市成为华北地区第一个年工业产值超过百亿元的省辖城市。到1990年,石家庄已发展成为以轻纺、医药、电子、机械、化工、建材为主,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石家庄市是全国重要的纺织基地之一,纺织工业年总产值约占全市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25.4%,棉纱、棉布、印染布的产量位居全国前列。石家庄市是全国生产抗生素和化学原料药的重要基地之一,抗菌素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1/6。石家庄市是全国电子工业中心城市之一,全省重要的基地,总产值和实现利税约占全省同行业的70%以上。轻工业能够生产手表、食品、卷烟、纸张、服装、五金、日用化工、日用百货等产品。化学工业具有基本化工原料、有机化工、石油化工、日用化工以及化肥、橡胶等生产能力。机械工业能够生产民用飞机、内燃机车、载重汽车、拖拉机、矿山机械等1000多种产品。西部山区有丰富的石灰石、大理石等矿产资源,发展建材工业的基础较好,能生产水泥、水泥制品、砖、石灰、卫生陶瓷等建筑材料。电力工业初具规模。1990年,全市完成工业总产值120.3亿元(1980年不变价),比上年增长5.1%。其中乡及乡以上工业总产值90.74亿元,增长1.7%;村及村以下工业总产值29.55亿元,增长16.8%。在乡以上工业中,轻工业总产值52.2亿元,下降2.0%;重工业总产值38.15亿元,增长7.3%。全民所有制工业总产值68.16亿元,增长9.2%;集体所有制工业总产值20.66亿元,增长1.2%;其他所有制工业总产值1.91亿元,增长44.7%。2000年,全市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784.8亿元,销售收入749.2亿元,工业增加值247.2亿元,利税87.7亿元,利润44.6亿元。
一、纺织工业民国10年(1921年)秋,湖北武昌楚兴公司在石家庄选址购地,决定创办大兴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兴纱厂)。民国11年(1922年)2月,大兴纱厂破土营建,仅用了7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厂房建设和两万棉纱锭、1000千瓦发电机的安装工程。大兴纱厂的创办,为中国裕大华纺织资本集团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这个民族工业企业的建立,使石家庄纺织业完成了从手工业小生产到近代大机器生产的过渡,标志着石家庄向近代城市化的转变和发展。民国34年(1945年),由国民党石门市政府兴办了属于官僚资本性质的石门织布厂;民国36年(1947年),石家庄解放后,改称新华织布厂。在解放前,石家庄市只有大兴纱厂(石家庄国棉七厂前身)一家大型纺织企业。解放后,经过“三年整顿”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设,相继建成了石家庄纺织厂(国棉六厂的前身),国棉一厂、二厂、三厂、四厂,华新纺织厂(国棉五厂的前身)几个大中型棉纺织厂和一个针织厂。同时,对大兴纱厂进行了扩建和技术改造,这为全市纺织工业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基础。从50年代末到60年代中期,石家庄市纺织工业进行调整。在1958年高指标的影响下,纺织工业在生产和建设上出现波动。在此期间,全市第一个印染厂、纺织器材厂、袜厂、制线厂相继建成投产;化工三厂(石家庄市涤纶厂前身)也开始生产涤纶短纤维,合成纤维的生产开始起步,全市纺织工业呈现出纺织、印染、化纤全面发展的新局面。“文化大革命”时期,石家庄市纺织工业发展缓慢,主要发展了化纤纺织经编厂,同时还建了设计年产5000吨生产能力的维尼纶厂。1973-1974年,又相继把原红旗纺织厂、桥东织染厂两个有印染基础的工厂,改建为市第二印染厂和市第三印染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贯彻,石家庄市纺织工业又获得长足发展,相继转产改造建成了化纤织物厂、第四印染厂、旅游用布印染厂及第二经编厂,新建了粗纺、精纺毛呢厂。1990年,全市纺织工业已从单一的棉纺业发展为从化纤生产到纺织、印染、后整理以及针织、复制、色织、毛纺、毛呢、经编、纬编、丝绸、麻纺、人造毛皮、毛毯、纺织器材等门类齐全、综合配套、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纺织产品也由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平、白、粗的单一低档产品,发展为多品种、多花色的高、中、低档和粗、厚、细、薄织物相配套的系列产品。2000年,市属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企业(入统口径)工业增加值完成10.02亿元,同比增长14.9%;销售收入完成30.25亿元,同比增长12.52%;实现利税3.92亿元,同比增长14.75%;其中,实现利润1.84亿元,同比增长37.57%。主要产品纱产量15.4吨,布产量7.46万米,印染布产量4.19万米。
二、医药工业解放以前,石家庄市医药工业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解放初期,全市仅有华北军区卫生材料厂(石家庄市第一制药厂前身)一家制药企业和一个十几人组成的合作社(石家庄市卫生材料厂前身),职工总数为150人,只能生产十几种简单药品,年产值1.3万元。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家投资7588万元建成了华北制药厂。后来以华北制药厂为依托,先后对一些区办小厂进行合并和改造。1958年,石家庄乐仁堂中药制药厂成立。同年,石家庄市第四制药厂的前身一三三脱脂棉社转为国营脱脂棉厂。到1965年,石家庄市的医药工业已初具规模,形成了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和制剂、中成药、卫生材料等较为齐全的制药门类。“文化大革命”期间,医药工业受到冲击,发展较为缓慢。但由于人口不断增加,缺医少药现象仍比较严重。为此,在全市又相继建立了10个医药企业。其生产规模都较小,产品单一,技术力量和生产设备水平也较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的实行,全市医药工业确定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适销对路产品为龙头,以改善搞活经营和挖潜改造新产品开发为两翼,以产品质量确保万无一失和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积极性为保证的总方针,经过全体医药职工的努力,促进了医药工业的迅猛发展。80年代,在“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指导下,先后进行了40项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11888万元。华北制药厂投资7500万元,对青霉素生产线进行了改造,使产量增加了一倍,为发展半合抗药品打下了基础。第一制药厂于1984年建成的Vc两步发酵新工艺,使Vc生产能力提高了1.25倍。第二制药厂从荷兰引进的两条粉针生产线投产后,使分装能力年增加1.2亿支。第五制药厂引进的胶囊灌装机和铝塑包装机投产后,使生产能力增加了2.5倍,成为全省最大的胶囊生产厂家。1990年,全市共有医药工业企业20余家,职工2万多人,能生产原料药、制剂、卫生材料、医疗器械和中成药五大类800多个品种,年产值近13亿元,实现利税2亿多元。2000年,全市医药工业(不含华药)完成总产值74.9亿元,同比增长30%;完成利税5.27亿元,同比增长14.8%;实现利润2.78亿元,同比增长12.6%;分别是“八五”末的6倍、4.25倍、2.8倍。在全国38个重点城市排名中名列第二,居全国省会城市之首。
三、电子工业1956年合作化运动中,石家庄市成立了一家收音机修理合作社(今石家庄市无线电八厂),成为全市第一家电子企业。当时仅有十几个人和几把钳子、螺丝刀,加上几块万用表等简单工具。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他们艰苦创业,先后研制成功了175型和782型电子管交流收音机并投入生产。1963年,国家在石家庄投资建起了三个部属研究所(即电子工业部十三、十七、十九研究所,其中十七、十九所于1984年合并为五十四所)。地方电子工业企业大部分兴建于60年代中后期。1965年12月,井陉电讯器材厂建成,有职工70人,生产干电池,年生产能力400万支。从1966年2月开始,先后建立了以生产半导体器件为主的石家庄市半导体厂(今石家庄市无线电二厂)和生产碳膜电阻器为主的石家庄市东方红无线电元件厂(今石家庄市无线电三厂),并试制投产了3DK半导体三极管和RTX碳膜电阻器。1967年,桥东区无线电仪器厂(今石家庄市无线电四厂)试制投产了JWY-3DB直流稳压电源。1969年石家庄华北制药厂玻璃分厂大瓶车间(今石家庄显像管总厂)开始生产X光管,1970年试制出国内第一只47厘米彩色显像管。同年,石家庄电视机厂、束鹿无线电原件厂和获鹿无线电元件厂建成投产。1971年,市内电子工业厂点发展到68个,其中专业厂18个。这些厂点分属于机械、重工、轻工、文教、建材等行业。但由于一哄而起,行业建设缺乏科学规划,致使有的厂生产方向不明确,产品滞销,停工停产,而兼作厂则大部分停产转行。经过一年多的自然淘汰,到1973年筹建石家庄市电子仪表局时,市内电子工业厂点仅剩22个。1973年8月,石家庄市电子仪表局成立后,首先把经过自然淘汰而生存下来的企业迅速归口,并且组建了三个新厂(即现在的石家庄市无线电十四厂、十五厂、十六厂,十五厂后改为市光电设备厂)。1974年初,石家庄市提出了电子工业要“一年翻身,二年翻番,三年大变”的口号。同时,由于国家对地方电子工业实行“选苗浇水”政策,石家庄市电子工业获得国家投资233.5万元,扩大了生产领域。为了扭转电子行业不景气局面,根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先后关掉了4个企业,划出了2个企业,新成立了一个电子工业基础材料厂(今石家庄微晶玻璃厂),制定了石家庄市电子工业《提高产品质量,整顿企业管理十二项验收标准》和实施细则,逐步推行了现代化管理。80年代,“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给电子工业增添了新的活力。到1985年底,市内已有电子企业、事业单位34个,职工总数16816人,工程技术人员3168人,有各级综合电子研究所、专业研究所8个,电子产品例行试验、检验站8个,拥有较雄厚的技术力量。特别是国家两个重点电子研究所(电子部第十三所和五十四所)建在石家庄,为石家庄市电子工业的发展提供了优越的条件。1990年,石家庄的电子工业已初具规模,形成了广播电视、通讯装备、测量仪器、医疗仪器、家用电器以及电子原器件为主体的产品结构,成为河北省电子工业基地,被机械电子工业部定为电子工业中心城市之一。2000年,全市电子行业完成工业总产值47亿元,同比增长15%;完成工业增加值12亿元,同比增长31%;实现利润总额1.3亿元,同比增长96倍;实现利税总额3.6亿元,同比增长181%。
四、建材工业石家庄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素有“西岩(西部山区非金属矿)东棉(东部平原棉株纤维)中沙(建筑用河沙)”之称。初步探明非金属矿34种,总储量100多亿吨,主要有分布于平山、赞皇县的石灰石,分布于平山、灵寿、井陉的大理石、硅线石,分布于平山、灵寿、行唐、获鹿、井陉的蛭石、云母,分布于新乐、正定、元氏、高邑的河沙等。另外,东部平原有大量的棉秆资源。解放前,石家庄当地群众只是用土法自采自用烧灰、烧砖、打石等。1958年,地方水泥工业兴起,先后建成石家庄市(土贤庄)水泥厂、石家庄获鹿新生水泥厂、中央水泥试验所等小型水泥企业。但所建企业由于工艺先天不足,生产中又盲目追求高产,造成产品成本高、质量差,企业连年亏损。1960年,国民经济调整,水泥企业全部停产整顿。1962年,调整后的获鹿水泥厂、获鹿新生水泥厂陆续恢复生产,水泥制品、石棉制品、石英玻璃等建材加工业陆续兴起。1963年,玻璃布油毡投产,石家庄成为全国十大产地之一。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出现“重产值、轻利润”的畸形发展状况。1966年建立了全市第一家三废利用工厂,但始终处于亏损状况。1967年,水泥工业开始以工艺“填平补齐”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但工作进展迟缓。1974年,石家庄市建筑材料工业局成立,对全市建材工业实行归口管理后,建材工业总产值开始逐步上升。到1976年,石家庄市建材工业总产值达6037万元。1978年,石家庄被确定为全国两个新型建材试点城市之一。同年,因发明硫铝酸盐水泥获国家科学大会奖。1981年,新材料基地建设实施科研—设计—生产—施工一条龙管理体制,国家科委、建材部联合在石家庄召开技术经验交流会进行推广并再次确认石家庄为全国九大新型建材基地之一。同年,为进一步发展新材料建筑,进行了国内最大的新材料房屋模拟地震破坏试验。1979年后,井陉、获鹿、正定、栾城、藁城、元氏、赞皇、灵寿、深泽等县建成一批县、乡骨干企业,建材工业规模迅速扩大。1984年后,随着技术设备的引进,生产能力进一步扩大。1987年出现经济过热,产品仍供不应求。1989年,随着大量压缩基本建设规模,建筑材料需求量锐减,生产受到很大影响,经济效益下降;9月,为有效加强行业管理,市政府颁发《石家庄市建材工业实行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对建材工业实行行业管理。1990年,石家庄市乡以上独立核算建材工业企业162家,职工30128人,完成工业产值4.68亿元(1990年不变价),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在全国统一分类的20种建材产品中,石家庄能生产14种。到1990年,基本上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中小企业兼备的建筑材料工业体系。2000年,全市主要产品水泥生产达1097.8万吨。
五、化学工业民国14年(1925年)11月,井陉矿物局石家庄炼焦厂产品回收装置建成开工。到民国18年(1929年),先后试制出纯苯、樟脑溶剂油、沥青等20种化工产品,但能正常生产的仅有精苯、酚油、洗油、萘粉、软硬沥青等8种。民国30年(1941年),日本商人在石家庄开办大兴株式会社,主要生产皮胶、肥皂。由于受战争影响,民国36年(1947年)石家庄解放时,以上企业处于瘫痪状态。石家庄解放后,人民政府对国民党时期遗留下来的企业进行了恢复和重建。民国36年(1947年)束鹿建起永华火碱公司,即以后的河北辛集化工厂前身。当时硫化碱为惟一产品。民国37年(1948年)4月,在原大兴株式会社的厂址上建起了石家庄市裕民化学厂(市化工一厂的前身)。同年,炼焦厂的焦化产品也恢复生产。1949年建国初,石家庄市有化工厂6家,主要生产肥皂、香皂、硝化甘油、硫酸铵、盐酸等化工产品。完成工业产值16万元,约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0.3%。新中国建立后至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对老企业进行改造和扩建的同时,又新建了石家庄市农药厂、石家庄市公私合营信德电化厂、石家庄市公私合营橡胶厂等一批新的化工厂家,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由小化工产品个体生产户和小手工业者组成的油漆生产合作社、制酸生产合作社、胰碱生产合作社等小型化工生产作坊也开始扩大生产规模。1957年底,全市有化工企业14家,主要产品为:农药粉剂、过磷酸钙、骨胶、骨粉、盐酸、烧碱、胶管、胶鞋底。全部化工产值876万元。1958年投资新建了一批化工企业,到年底化工企业增加到43家。后经整顿、合并,到1959年底剩下26家,但能正常生产的仅21家。1962年,石家庄市人造石油厂、石家庄市碱厂、石家庄市公私合营信德电化厂等单位先后下马。这一时期,老厂普遍扩大了企业规模,产品由解放初期的民用品、日用品发展到能生产多种工业品,走上专业化、行业化的生产轨道;生产方式由原始小作坊式生产状态向工业化、半机械化、机械化过渡。1965年,全市有化工企业21家,初步形成了基本化工原料、化肥、农药、有机化工、日用化工、橡胶制品、油漆等门类的化工行业。1966年,河北省自己设计的小氮肥厂在获鹿县申后建成投产。各县也先后建成了小氨肥厂、小磷肥厂,对当时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同期,氯碱工业、运动胶鞋、化工机械、合成树脂、助剂、试剂、染料、颜料等行业开始起步。先后建立了石家庄市电化厂、市黄磷厂、长征胶鞋厂、市化工机械厂、市制剂厂、市树脂厂、市化工八厂等。到1976年,全市化工企业发展到85家,其中市区73家。“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受“左”的影响,生产管理混乱,致使新建单位遗留问题较多,经济效益下降。1978年,化学工业仍处于徘徊状态。1979年开始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先后有石家庄市保险粉厂等企业关、停、并、转。同时,采取了一系列为企业松绑、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措施,加快了化学工业发展步伐。至1990年,石家庄市已拥有一批现代化的化工企业,门类比较齐全,化学工业成为石家庄市的一大支柱产业。2000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7.3亿元,利税7196万元,其中利润2558万元。有22种主要产品实现增产增收,其中阿维菌素、吡虫啉、钢瓶、运输带、工业黄磷、增塑剂,纯碱、氯化铵、氯化苄等产品增长在40%以上。鉴定投产新产品13项,阿维菌素、甜菜碱等9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推广新成果11项,产生综合经济效益3000万元。
六、煤炭工业石家庄市的煤矿主要分布在古老的井陉煤田上,以盛产优质焦煤著称。其开发利用可以追溯到宋代。到解放前夕,煤炭年产量只有30吨左右。解放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短时间的整顿,煤炭工业迅速恢复了生产。50年代,在旧井陉矿的基础上,先后改扩建矿井5对,新建矿井10对和洗选厂2座,使煤炭生产能力迅速提高,产量逐年增长。“大跃进”期间,由于受高指挥、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的影响,煤炭生产片面追求产量,乱采乱掘,吃肥丢瘦,致使矿井的正常采掘接替遭到破坏。在基本建设方面,不顾条件盲目上项目,造成了很大浪费。三年调整时期,煤炭工业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积极缩短基本建设战线,调整采掘比例,对简易矿井进行填平补齐,对失修的设备和巷道进行修复。60年代中后期以后,矿井开始进入衰老期,煤炭资源日趋枯竭,采煤战场逐渐收缩,生产发展遭到了严重困难。面对此种情况,一方面通过复采找煤、改革采煤方法、提高回收率等多种途径,狠挖老矿生产能力;另一方面,大搞综合利用,发展多种经营,使生产、建设持续稳定发展。地方煤矿于1970年开始发展起来,主要产煤区有井陉煤矿、东方红煤矿、白泉窖煤矿、藁城县煤矿,1978年产量最高为52.7万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煤炭职工在“以煤为主,多种经营,打开出路,振兴老局”口号的鼓舞下,坚持以改革求发展,以加快新井建设和多种经营求出路,狠挖内部潜力,提高了经济效益。1984年,原煤产量完成计划的114.07%。1985年后,产量有所下降。1990年,年产量135万吨。2000年原煤产量116万吨。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达100%。
七、冶金工业石家庄一带曾是古代冶金手工业高度发达的地区,其西部山区蕴藏着丰富的金属矿藏。早在战国及西汉时期,井陉及获鹿等县已是全国重要的冶金基地之一。宋元时期,石家庄附近山区的多种金属矿藏得到进一步开发冶炼。宋开宝四年(971年)铸造的正定隆兴寺大悲菩萨,是宋代金属铸造的一件杰作。清代前期,石家庄一带的铁、铜等矿冶又有所发展。获鹿县文庙内的铜钟、铜磬和部分祭器,均属清代民间自铸。明清时期,高超的冶铸技术为后人留下了不少文物。民国3年(1914年),石家庄开始兴办炼焦业,建筑机焦炉。民国12年(1923年),成立了井陉矿务局石家庄炼焦厂(即桥西焦化厂前身)。民国14年(1925年),20孔小型焦炉正式建成投产。这是全国焦炭生产最先进入近代工业化生产的厂家。焦炭生产为当地冶金业提供了充足的燃料,随之陆续出现了一些冶铁作坊和铁匠铺。到民国22年(1933年),石家庄共有大小铁业商号28家,其中11家属冶金铸造厂家。民国30年(1941年)9月底,全市商号中,铁业发展到39家,铜锡业有19家。民国36年(1947年)石家庄解放后,冶金和金属加工业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石家庄炼焦厂也很快医治了战争创伤,恢复了生产。1949年,石家庄组建了第一家全民所有制冶金企业——恒大铁工厂。1958年,由私营企业三阳电镀徽章厂与中兴电镀厂合并的市公私合营电镀厂,开始铜、铝冶炼,生产电解铜、圆铜单线、橡皮绝缘电线和重熔铝锭、各种铝质制品等。是年春,在动力机械厂组建成一座15立方米炼铁小高炉。从此,石家庄市的钢铁工业进入到近代工业化生产阶段。是年2月,石家庄市钢铁厂破土兴建,当年建成高炉9座。同年4月,石家庄市成立了焦化总厂,并进行扩建。当年建成年产14万吨焦炭的机焦炉40孔,同时增加了大量土焦生产。是年,石家庄设立冶金工业局,以管理全市的冶金工业。“大跃进”期间,在一两个月时间里,全市成立了很多炼铁厂和炼焦厂,大力建造高炉、土炼铁炉和土焦炉。这些高炉大部分设备不配套,勉强开炉,耗资巨大,劳民伤财。1960年,全市冶金工业进行了合并和调整。1961年至1962年,全市钢铁工业全部停产下马。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市的冶金工业获得长足发展。到1990年,全市共有县属以上冶金企业8家。其中,焦化工业企业3家,钢铁工业企业2家,有色金属工业企业2家,附属冶金企业1家。此外,还有冶金科研单位2家,冶金工业学校1所,共有冶金职工17407人,固定资产原值57497万元,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48287万元,实现利税5574.7万元。2000年,对重点项目加大了科技投入,全市最大的金矿石湖金矿110#竖井延伸140米任务完成;鹿泉钢铁公司投资200万元,对轧二车间流水线进行改造,使该车间生产能力由年产3万吨提高到年产10万吨以上,同时筹资500多万元,对炼钢车间除尘技术进行了改造。至2000年底,全市冶金行业生产焦炭114万吨,生铁101.5万吨,钢107.98万吨,钢材74.65万吨,黄金1.11万两。实现工业总产值(现价)10.4亿元,销售现价10.7亿元,工业增加值2.92亿元,利税9016.8万元,利润1560.5万元。
八、机械工业明末清初,一些城镇开始建立以手工业生产为主的铁业社和铁工厂。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建立了正太铁路总机械厂(今石家庄车辆工厂前身),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竣工投产。民国6年(1917年)后,在桥东阜宁路、电报局街、休门(今桥东区解放路一带)陆续建了一些冶铁作坊和铁匠铺。民国26年(1937年),日本侵略者侵占石门,工厂陷于凋敝。进入40年代才有所恢复。民国27年(1938年)日本侵略者在煤市街建立田中部队汽车修理厂(又称1817部队汽车修理厂),是石家庄市汽车修理之始。民国28年(1939年),在桥东大经路设立石门自动车工业修理所。日本投降后,国民党战时运输局平津区办事处接收了“石门自动车工业修理所”,许多机械工业企业也被国民党军管。民国35年(1946年)3月,冀中11军分区军械修造所在辛集筹建了拥有30多名职工、以农具修理为主的“辛集聚隆铁工厂”(辛集汽缸盖厂前身)。民国36年(1947年)石家庄解放时,市内有铁工厂46家。在国家的扶植下,机铁业私营小工厂纷纷建立,同时,国家也着手创建了地方国营机械工厂。民国37年(1948年)12月,晋察冀边区交通工厂迁来石家庄,并与邯郸迁来的汽车修配厂合并,更名为华北交通部公路总局交通工厂。1949年,又更名为石家庄市汽车运输公司汽车修理厂(今汽车制造厂)。1949年2月,中共石家庄市委机关组建了全民所有制的恒大铁工厂。是年,国家又建立了新中国农业机械厂(市动力机械厂前身)。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年),机械工业开始起步。在当时手工作坊的基础上组织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此间,还建成了动力机械厂,扩建了水泵厂,使机械工业企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到1957年,市内有机械工业企业55家,年工业总产值3840万元。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1958-1962年),为“大办钢铁”的需要,发展了煤矿机械、建筑运输等机械企业。为适应“以粮为纲”、“农业大跃进”,始建了拖拉机配件厂,扩建了水泵厂、动力机械厂、电机厂等,并建立了两个纺织机械厂。到1966年,开始执行第三个五年计划时,市内有机械工业企业88家,完成工业总产值10507万元。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1971-1975年),为适应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加强了农业机械的建设。1974年初,动工兴建了石家庄拖拉机厂,并于1976年投入生产。同时,农用柴油机、阀门、载重汽车的生产等也得到长足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机械工业已成为全市“支柱”工业之一。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中,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取得了较大的进展。1988年,市内试制成功45个品种的新产品,实现了老产品的更新换代。到1990年末,市辖机械工业企业346家,占全市工业企业总数的26.9%;完成工业总产值165397万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8.23%。2000年,市机械行业,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考核目标,实施双退(退平进区、退出国有资本)方针,以退为进,加速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企业制度改革,推动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
九、电力工业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井陉横西煤矿安装第一台发电机,结束了石家庄无电的历史。民国8年(1919年),当地绅商集资在大桥街(今大桥路)安装了6台32千瓦发电机,供祥隆饭店、正太饭店、英美烟草公司等五处用电,是为石家庄公用电业之始。民国9年(1920年),又有绅商10余人集资在正东路三条胡同安装100马力锅炉和75千瓦发电机组各两台。民国10年(1921年)正式对外营业,时称石家庄中国内地电灯公司。后因经营管理不善,于民国16年(1927年)由商会会长等人以租赁方式接办,易名石家庄新记电灯公司。民国18年(1929年),公司新装一台150千瓦发电机组。民国23年(1934年),又新装了一台336千伏安发电机组。民国25年(1936年),再次增装一台640千伏安发电机组。到民国26年(1937年)10月,全市发电装机容量为1780千瓦,公用电最高负荷520千瓦,平均负荷200千瓦,仅有2.3千伏配电线路9.729公里,220伏低压线路19.63公里,配电变压器24台总容量334千伏安。日军侵占时期,相继建成石门、微水两座电厂。石门发电所发电后,配电线路由2.3千伏升至3.3千伏,并逐渐扩展到100公里,220伏低压线路扩展到140公里。民国33年(1944年)后,石微(石门发电所至微水电厂)、微井(微水电厂至新井变电站)两条33千伏输电线路相继建成,构成了石家庄最早的以石门、微水两电厂为源点的输变电网络雏形,实现了远距离输送电力。当时,电网装机容量7000千瓦,变电站3座,主变7台容量6300千伏安,配电变压器315台,容量4427.5千伏安。国民党统治时期,电力工业每况愈下,残破失修。到石家庄解放前夕,石微、微井输电线路已荡然无存,石家庄电网名存实亡。石家庄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电业职工很快地组织起来,投入到医治战争创伤,恢复电力生产中去。到1949年底,电力工业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已超过历史最好水平,电网装机容量达15250千瓦,最高负荷4760千瓦,售电量1270万千瓦时。33千伏输电线路已将石家庄电厂、大兴纱厂自备电厂和微水电厂三座电厂联接成网,统一了电压、频率,互送电力。1951年,微凤33千伏输电线路建成投运,实现了石家庄区域内所有电厂的联网运行。同年,还完成了石微双回路输电线路的架设。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完成了微水电厂两台5000千瓦发电机组的扩建工程和石家庄热电厂一期工程的建设。电网装机容量跃上了3.9万千瓦,同时加快了电网配套建设和大规模技术改造。33千伏配电线路全部升压为35千伏运行,3.3千伏输电线升压为6千伏运行,新建35千伏输电线路7条88公里,新建35千伏变电站4座,新增主变容量36200千伏安。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受“大跃进”影响,电力生产建设处于不稳定状态,但仍保持了高速发展的势头。石家庄热电厂二、三期工程竣工投产,岗南水电厂建成发电。共新增发电装机容量7.9万千瓦,新建110千伏输电装机容量7.9万千瓦,新建110千伏线路2条74.36公里,110千伏变电站1座,主变容量31500千伏安,形成了石家庄110千伏输变电系统。新建35千伏输电线路23条281.9公里,35千伏变电站24座,容量106300千伏安。到1962年,石家庄电力工业装机容量已达到11.8万千瓦,最高负荷6.86万千瓦,年售电量35817万千瓦时。1962年,贯彻民国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石家庄电力工业放慢了建设速度,对石家庄热电厂进行了填平补齐工程,相应加快了电网配套建设,农村电网建设和用电水平有了长足发展。1963年实现了县县通电,农业售电量11507万千瓦时,比1958年增长了104.6倍。通过调整,到1965年,全区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万千瓦,拥有110千伏输电线路2条74.36公里,35千伏输电线路47条695.63公里,110千伏变电站1座主变容量14.53万千伏安,35千伏变电站34座主变容量14.53万千伏安,最高负荷10.21万千瓦,售电量64719万千瓦时。“文化大革命”时期,石家庄电力工业生产建设仍保持了一定的发展速度。石家庄热电厂四、五、六期工程先后竣工投产,发电装机达到11台,总容量达到15.9万千瓦。岗南水电厂安装投产了全国第一台进口1.1万千瓦抽水蓄能发电机组。新建了黄壁庄水电厂,装机容量1.6万千瓦。微水电厂投产两台5万千瓦机组,系统装机容量达到33.26万千瓦。电网建设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为重点,110千伏输电线路和主变容量平均年递增21.68%和20.28%。35千伏输电线路和主变容量平均年递增4.83%和16.17%。1971年,石家庄110千伏系统与山西娘子关电厂110千伏系统联网,开始接受娘子关电厂的电力。1975年,市区110千伏系统成单回路环网运行。至此,石家庄110千伏电网初具规模,为形成联合电网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电力工业的生产建设仍落后于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电力供需矛盾有增无减,拉闸限电频繁,形成了工业等电、农业盼电、群众要电、全市缺电的严重局面。在电力工业内部,也存在着主机与辅机,发电与输、变、配电,有功与无功比例关系不协调的问题,影响电网频率、电压,造成供电质量不良。1976年,石家庄110千伏电网与邢台、邯郸110千伏电网联网,结束了石家庄电网孤立运行的历史。从此,迈入了联合电网的新时代。从1976年到1990年,在发电建设上,建成投产了华北地区单机容量最大的华能上安电厂,安装两台35万千瓦亚临界参数机组,石家庄电网装机容量一跃超百万千瓦;西柏坡发电厂一期工程两台35万千瓦机组和石家庄热电厂七期4台2.5万千瓦热电机组也相继开工建设。在电网建设上,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为重点。1978年10月,石家庄许营-邢台王段-邯郸马头220千伏超高压输变电工程投运,形成了冀南电网核心。1981年6月,山西娘子关-石家庄许营-保定南郊-高碑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投运,实现了河北南部电网与京津唐、山西电网的联网,形成了以220千伏超高压为主网架的华北地区统一大电网,电网吞吐能力大幅度提高。1984年,石家庄市区220千伏输变电系统形成单回环网运行。到1990年,全市发电装机容量达107.66万千瓦,拥有火力发电厂2座,水力发电厂2座,热电厂1座,市属小热电厂3座,自备电厂2座,小水电站15座;拥有220千伏输电线路705公里,110千伏-35千伏输电线路2019.07公里,220千伏变电站6座主变容量120万千伏安,110千伏-35千伏变电站105座主变容183.045万千伏安。全市用电水平大幅度提高,售电量达到518627万千瓦时,农业用电持续发展,自然村通电率已达99%以上。2000年石家庄电业局(供电公司)按照国家电力公司战略部署积极推进企业改革,大力开展城乡电网建设改造,为全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全年售电量13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线损率5.3%;电压合格率99.53%,同比增长0.08%;配电供电可靠性99.968%;全员劳动生产率11.288万元/人·年;平均电价365.45元/千瓦时;年末拥有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205座(其中220千伏站12座,110千伏站63座,35千伏站130座),主变容量752.93万千伏安,输电线路4015.48千米;全网最大负荷2235兆瓦,同比增长4.54%;用户满意率100%,电费回收率100%,电费上缴率100%。石家庄市电网保持安全稳定运行,连续三年未发生考核事故,实现3个百日安全生产长周期,跨年度安全生产纪录1095天,创历史最好成绩。2000年,全市发电总量186.14万千瓦时,比上年增加16.06万千瓦时。
十、轻工业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京汉、正太铁路在石家庄交会,吸引了大批手工业者前来建坊、建场。民国34年(1945年),日本侵略者投降,国民党政府对解放区实行经济封锁,使手工业难以为继。新中国建立前,石家庄市的轻工业行业只有卷烟、酿酒和日用化工等几个手工作坊,设备简陋,工艺落后,未能形成工业生产体系。新中国建立后,市政府按照“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对私营工商业实施了一系列的扶植政策。到1953年,相继建起了石家庄酿酒厂、石家庄市植物油总厂(石家庄市油脂化工厂前身)、地方国营风行搪瓷厂(石家庄市搪瓷厂前身)、石家庄卷烟厂等一批国营工业企业。1973年石家庄市成立第一轻工业局和第二轻工业局。对全市轻工业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全市轻工业有了长足发展。1992年末,石家庄市轻工业固定资产已达19.9亿元,是1978年的6倍,轻工企业发展到417家,工业总产值达到39.6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2%,实现利税40531万元,占全市利税总额的21%,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卷烟、服装、造纸、五金、日用百货、日用机械、家具制造、日用化工、塑料皮革等轻工行业,门类比较齐全。2000年,轻工业主要产品产量:服装3694万件,啤酒19.46吨,卷烟3.13万箱,塑料制品10.37万吨,肥皂4.52万吨,饮料酒20.22万吨。
十一、高新技术产业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于石家庄西郊振头一带设立石家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为全国首批国家开发区之一。高新区办公楼在红旗大街火炬大厦。1993年初,始建藁城市良村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4平方公里。1994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于正定县留村建立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起步区为5.8平方公里。1995年,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入高新区,为高新区东区,原振头一带高新区为高新区西区。藁城市良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归高新区管辖,为高新区良村区。高新区管委会设在东区,高新区总规划面积为18平方公里。至2000年底,高新区企业达1266家。其中经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86家,外商投资企业98家,投资方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0年全区完成技工贸总收入108.9亿元,实现利税7.98亿元,实现财政收入1.65亿元,出口创汇2.66亿美元,分别是建区初期的50倍、30倍、95倍和82倍。至2000年高新区东区已注册企业360家,其中外资企业42家。有生产电视机彩色玻壳的宝石电气硝子玻璃公司、年产万吨Vc的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乙内酰胺的石家庄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公司。至2000年高新区西区有孵化楼1.2万平方米,累计孵化企业142家,毕业40家;有各类高等院校8所;有代表我国通信和微电子技术领域最高水平的信息产业部54所、13所导航设备检测中心,半导体行业技术发展中心等20多个国家和部级科研发展机构;有上万名高、中级科研人员和几千项科研成果。至2000年,高新区良村区企业达165家,总投资额56.6亿元。其中有华药集团和德国赫司特公司投资兴建的华北-赫司特药业有限公司,华药集团与美国永胜公司、香港长盈财务公司投资兴建的华胜药业有限公司,华药集团与日本日绵公司投资兴建的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 1992年高新区有高新技术企业72个,高新技术产品72项。1993年有高新技术企业12个,高新技术产品23项。1994年有高新技术企业33个,高新技术产品45项。1995年有高新技术企业62个,高新技术产品85项。1996年有高新技术企业36个,高新技术产品60项。1997年有高新技术企业27个,高新技术产品29项。1998年有高新技术企业22个,高新技术产品24项。1999年有高新技术企业6个,高新技术产品7项。2000年有高新技术企业16个,高新技术产品18项。科技项目 1991年高新区有国家级科技项目4个,省级科技项目8个。1992年有国家级科技项目7个,省级科技项目10个。1993年有国家级科技项目5个,省级科技项目23个。1994年有国家级科技项目2个,省级科技项目21个。1995年有国家级科技项目2个,省级科技项目27个。1996年有国家级科技项目4个,省级科技项目17个。1997年有国家级科技项目5个,省级科技项目17个。1998年有国家级科技项目8个,省级科技项目21个。1999年有国家级科技项目4个,省级科技项目21个。2000年有国家级科技项目20个,省级科技项目18个。技工贸总收入 1991年高新区技工贸总收入为22189万元,1992年为45876万元,1993年为86907万元,1994年为147185万元,1995年为236660万元,1996年为306313万元,1997年为465862万元,1998年为623174万元,1999年为832847万元,2000年为1088265万元。税收 1991年高新区完成税收606万元,1992年完成1520万元,1993年完成1900万元,1994年完成4154万元,1995年完成20405万元,1996年完成18010万元,1997年完成23607万元,1998年完成27935万元,1999年完成41963万元,2000年完成58917万元。
十二、乡镇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明末清初,石家庄一带农村就有土法熬制火硝,制造火药的作坊。清朝末年,各村都建有粉坊、油坊、面坊、豆腐坊等。民国36年(1947年)石家庄解放后,农村手工业迅速发展,多数高级社有了副业摊点,从而构成了乡镇企业的雏形。当时经营的副业摊点以农机修理为主要项目。1958年,在中共中央“全党全民大办工业”的号召下,各公社一哄而起,围绕大办钢铁,迅即办起了一大批小型炼铁小矿山、小煤窑、小农机修造、小水泥、食品加工和交通运输企业等。1966年中央提出“公社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许多社队兴办企业。1976年石家庄市有社队企业12629个,企业人数为179744人,利润13264万元,营业收入29430万元。1979年国务院《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下发后,加强了对社队企业的领导,从财政、税收、信贷、物资供应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全市社队企业发展到14863个,企业人数为276344人,总产值52283万元,利润20470万元,税金1978万元,营业收入49793万元。1984年3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将社队企业改为乡镇企业,并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石家庄市乡镇企业猛增至184239个,企业人数为766345人,总产值201171万元,利润60648万元,税金8198万元,营业收入193352万元。之后,各县区竞相发展乡镇企业,各种形式的农民合作企业和个体企业大量涌现,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年,全市乡镇企业132853个,企业人数为1183759人,总产值12832672万元,利润965765万元,税金182818万元,营业收入12419049万元。1987年石家庄市有乡镇企业180386个,企业人数为921764人,总产值584859万元,利润73523万元,税金13493万元,营业收入542385万元。1990年石家庄市乡镇企业174288个,企业人数为872308人,总产值1218572万元,利润113445万元,税金21146万元,营业收入1045729万元。1995年石家庄市乡镇企业212731个,企业人数为1405074人,总产值6957148万元,利润634935万元。税金78698万元,营业收入6160124万元。石家庄市的个体私营经济从1980年开始起步,当年石家庄市区有工商个体户180户,多为小商小贩。1988年底,石家庄市个体工商户达到2510 户,私营企业达到1118家。1993年地市合并,是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发展到13万户30.4万人,私营企业发展到1567家2.9万人。在个体工商户中,工业2.24万户、建筑业652万户、商业6.47万户,饮食业1.34万户、运输业1.68万户,服务业5018户、修理业6450户。1994年后,个体私营经济快速、跨越式发展。截止2000年底,全市个体工商户发展到35.65万户,从业人员86.83万人。私营企业发展到1.22万家,从业人员36.9万人。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总额46.45亿元,私营企业46.1亿元。全市科技型个体私营企业达550家,外向型个体私营企业达250家,获自营出口权的私营企业13家;私营企业集团发展到10家,私营股份有限公司7家。在全市形成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的专业市场661个,专业村905个,专业乡镇110个, 生产加工小区158个, 个体私营科技园区10个。 全市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87家,5000万元以上的46家, 超亿元的9家。个体私营经济已发展到九大类别, 250多个自然行业。 2000年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40.5亿元,占GDP的24%; 上缴税金15.01亿元, 占全市财政收入的
19.2%;出创汇480万元。 个体私营企业购买国营企业124家、 租赁国有企业59家、 兼并国有企业115家, 与国有集体企业参股55家。全市大中型民营企业有:河北卓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埃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以岭药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博深工具有限公司、河北敬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辛集东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保龙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科迪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天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巴迈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
第三节商品流通
一、国内贸易1.日用工业品20世纪初,随着京汉铁路、正太铁路的修建,商业贸易逐渐繁荣。民国22年(1933年),商户计2000余家,洋广货43家、鞋帽28家、杂货业18家、钟表业21家。场所集中在劝业场、石门商场、西花园、游艺场、民生商场等几处,均为临街小店。民国35年(1946年),交通中断,货源枯竭,百货业更为萧条。民国36年(1947年)石门解放,百货业得获新生,民国37年(1948年)已达210多户。1953年1月,正式成立石家庄百货采购供应批发站,主管百货、文化、针织三大类商品,货及涿州以南、邯郸以北、德州以西、阳泉以东广大地区。商品主要来源于省公司分配计划,由系统按计划调拨。1955年7月,正式成立中国百货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分公司,负责管理全市国营百货业的零售和批发。1956年2月,全市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完成,成立5个百货中心店,管理159个门市部,13个合作商店。至1958年,解放路百货商场、和平路百货综合商场先后开业。1954年,国家对花、纱、布实行统购统销政策,由花纱公司统一管理。1960年8月,对针织品中的卫生衫裤等14种商品实行凭票证供应。1961年3月,将毛巾、袜子、汗衫、背心、人造棉布、麻布、枕芯、枕套、风雨衣、蚊帐等商品纳入收票范围;1981年后逐步放开;至1983年12月,全部纺织品、针棉织品敞开供应。1951年,成立石家庄五金交电化工采购供应站,隶属石家庄市第一商业局。至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时期,五金、交电、化工商品的货源依靠当地加工订货和省内外系统调入,大约50多个品种600万元。1956年,计划分配的商品有70多个。1957年后,经营品种呈相对减少趋势。1978年共68种。到1985年只剩下了元钉、镀锌铁丝、自行车、灯具、硫磺、名牌电视机6个品种,1988年为3个品种。改革开放后,五交化站积极发展横向联合,销售品种、货源与销售额不断扩大。1990年,经营五交化18大类1.38万个品种,年销售额2.5亿元。此后,国营大型商场和个体私营也开始经营五交化商品,五交化商品经营走向分散。石家庄市的侨汇物资始于1963年,在解放路商场设立侨汇物资供应专柜。1980年设立侨汇门市部,经营凭侨汇卷供应的各种名烟、酒、高档工业品、工艺品等。商品供应以外宾为主,内销为辅。对由我国支付人民币工资或生活费的外籍专家、技术人员、友好人士、留学生、实习生可持中国银行发的“免收外汇券优待证”购买外汇商品。1985年后,逐步缩小计划商品范围,外供、侨供计划商品数量、品种逐年减少。商品供应在1984年以前较为紧张,许多商品凭票供应,1984年以后,所有商品均可自由选购。石家庄市的商业贸易伴随着改革开放有了较大发展。1993年国际大厦、人民商场、北国商城等5个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实行国有民营政策。全市个体商业达6.41万户,从业人员13.16万人,自有资金2.04亿元,个体商业销售额1.40亿元。2000年,全市个体商业累计达到20万户。从业人员52.59万人,注册资金36.09亿元。2.副食品石家庄市肉禽蛋经营以猪、牛、羊、鸡、鸡蛋为主。郊区和邻县历史上具有饲养生猪、家禽的习惯,多为自家食用,少量贩卖。新中国建立初期生猪生产“私养为主”。1954年后实行了证养证购、奖售收购、合同订购办法。1960年收购量减少,供应极端困难,石家庄市机关、团体、学校7、8、9三个月不吃肉。“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生猪生产受挫,市场供应紧张。1976年,对农业人口实行凭票供应,城市居民凭证限量供应,每人每月0.5公斤猪肉。1985年肉蛋价格相对敞开,对肉食业一直由政府提供财政补贴。1986年,成立石家庄市禽蛋产销联营公司。1988年,由食品、粮食、饲料、畜牧、防疫、银行、保险等部门联合建立生猪生产服务体系。1998年,投资800万元建设千头种猪场,年产仔猪2万头,出栏3.5万头。1998年,全市猪肉储备采取了增加活储,减少冻储,逐步活代冻的办法,全年猪肉储备3万头。2000年,石家庄市肉食禽蛋类成交17.54亿元,计27.85万吨。1949年至1956年,蔬菜属于自由上市商品,国营蔬菜部门只调剂节日蔬菜供应,占蔬菜销量的20%左右。1956年以后上升到60—70%。1957年,国营公司实行包购包销,仍允许自由买卖蔬菜。1964年,取缔蔬菜自由市场,实行统购统销的四统一政策,不准生产队自销。1964年以前,全市蔬菜价格不统一;1964年后对进市蔬菜统一收购,统一调拨,市价基本一致。“文化大革命”期间,平均收购价为4.40元/百公斤。1981年,政府开始对蔬菜购销亏损给予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略有变化,1984年11月蔬菜市场和价格全部开放,1985年起建立蔬菜生产货源基地。石家庄市蔬菜淡旺季矛盾较为突出,有“春三缺”、“秋八淡”、“六月旺”、“七月烂”之说。每年3至6月、10至11月向东北、内蒙,5至7月向山西调出时令鲜菜。4至5月、8至9月从外地调入鲜菜。1998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158.6万亩,总产753万吨,人均蔬菜755公斤。2000年,石家庄市蔬菜成交41.58亿元,计244.3万吨。石家庄水产养殖业起步晚。解放前市区水产品日销售仅一、二百公斤。1968年以前,水产品主要来自周围各水库和白洋淀。1968年成立市水产批发部,开始计划调拨。1979年水产类品种有:淡水鱼20种,海水鱼30种,虾蟹类9种,咸干品31种,干制品23种、海味品33种、海菜类8种。1984年水产品计划调拨变为合同订购。1989年市水产公司筹资200万元在平山岗南水库建立网箱养鱼基地。1990年,井陉县有养鱼专业户98户,水面1200亩;获鹿20户,1900亩;经销渠道逐渐增多。1998年市商品交易市场销售各类水产品2.24万吨,其中,城市1.7万吨,农村5471吨。2000年,石家庄市水产品类成交2.75亿元,计2.78万吨。石家庄市酒类生产历史悠久,以私人烧酒为主,专营专酿,自产自销。石家庄解放前,酒类零售铺店遍布,民国31年(1942年)有37家。民国37年(1948年)1月,5家私人烧酒和1家露酒厂合并成为石家庄公营酿酒厂。产品有白酒、露酒、黄酒三种,产量分别为4170吨、540吨和30吨。1952年,投资220万元建新厂,次年正式投产,产量达4000多吨。1959年,酒厂划归国家,商品销售由省公司和地区公司调拨。1958年至1962年,酒类货源奇缺。“文化大革命”期间,酒类生产仍实行统购包销政策。1980年以后,经销商可直接从酒厂进货,中低档酒实行敞开供应。1988年,13种名酒敞开销售。1990年,有10大商场、32个零售网点。供应办法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敞开供应、高价供应、凭票限量供应和特需供应。1953年,石家庄市烟类销量为2.04万箱。1969年卷烟销售1.67万箱。1990年卷烟销售1.61万箱。1993年石家庄地区与石家庄市合并。2000年销售卷烟20.5万箱,实现利润1829万元。石家庄市每年5月至9月为白糖销售旺季,9月至次年2月为红糖销售旺季。1959年食糖由商业部门统一收购,集中管理。“一五”期间,食糖货源充足,敞开供应。1958年后货源开始紧张。1962年后中央统一规定特需用糖每人每月0.5公斤,1965年平价敞开供应,1974年凭票供应。1984年后,逐步放开供应市场,石家庄的糖制品、罐头制品、奶制品的购销情况与食糖购销情况大致相同。冷饮冷食发展于70年代。1983年,全市共83家冷食生产厂家。90年代以后,冷饮业迅速发展,外地企业集团开始入驻石家庄市,形成了多方竞争的局面。石家庄市副食调料以食盐、酱醋、干菜、黄花、木耳、花椒、大料等为主。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将副食调料划为2类物资,均由国家调拨,执行统一牌价。1983年全部放开,价格随行就市。1990年,市副食品公司干菜调味类购进总额464万元,销售670万元,500个品种。2000年,石家庄市已建立了一大批具备一定规模,一定实力的食品工业企业。建于1956年的珍极酿造厂,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迅速。1997年,珍极调味品被河北省政府认定为“河北省重点名牌产品”。1999年,珍极集团公司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2000年,珍极集团年综合生产能力7万吨,产品有酱油、酱、食醋、料酒等上百个品种。石家庄解放初期,有私营果品批发商6户,店铺62家,小商贩446户。1955年,果品销售量为748吨,销售额30.84万元。50年代,石家庄开始发展果品生产。1984年,果品批发市场4个,人均消费果品23.8公斤。1990年,果树种植面积19.28万亩,年产4425吨,主要品种有苹果、梨、红枣、核桃、黑枣、桃、葡萄等十几种。2000年,石家庄市干鲜果品类成交16.92亿元,计70万吨。3.饮食服务 20世纪20年代,石家庄的饮食颇具特色,中华饭庄的焖炉鸭,山西饭馆的猫耳朵面,中和轩的包子,祥记肉火烧、坛子肉,保阳春馅饼等很有名气。民国36年(1947年)石家庄解放时,全市饮食网点有412户,从业963人。1956年成立市饮食公司。1961年,全市饮食网点减少到74个,后逐渐增多。1973年后,饮食业发展起来。90年代,立足大众消费,注重经营快餐、夜宵、外卖窗口以及婚宴、家宴、寿宴、生日宴等。1990年,组织实施大众厨房工程,建大众厨房11个,备有配送车辆,食品销售车200辆,网点达300多个。2000年,餐饮部门大众食品产销量2550万公斤,品种46个,销售网点816个;大众厨房面积2400平方米,日生产能力5万公斤以上。20世纪初,石家庄有官办驿站和民办客栈。民国20年(1931年)后,隆盛、隆兴等旅馆开业,设备简陋,只有土炕,没有被褥。民国29年(1940年),旅店迅速发展起来,主要接待乘车来石及中转旅客。1955年,全市旅店、大车店有137户,从业人员453人,集中分布在火车站附近。1968年,国营旅店相继建成,一些大型饭店公共设施齐全。在一级房间设有电扇、电话、台灯、卫生间等,并用汽车接送旅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出现了国家、集体、个体共同兴办旅店业的局面。2000年,全市旅店业与餐饮、旅游业相融合,规模宏大,档次提高,饮食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4.42亿元,利润4541万元。民国8年(1919年)石家庄有了第一个照相馆。民国34年(1945年)发展到11家。1949年前,照相馆无电源,全靠日光作业。1956年,全市照相馆合并为11个核算门市部,成立第一个国营照相馆。1978年以前,照相网点减多增少,集中在中山路、解放路、长安路。1978年后,吸取国外摄影界经验,增添西式道具和艺术照,有了外景内拍业务。1979年,集体、个体照相业发展迅速。1983年全行业有35架相机,19架放大机、2架长条转机。进入90年代,个人婚纱摄影、个人写真专营店迅速发展。2000年,各类照相馆不胜枚举。民国10年(1921年)石家庄已有洗染店。民国36年(1947年)染坊、洗衣店增加到11户。1956年前,洗染业设备落后,手工操作,染布用炉灶、铁锅,熨衣服的熨斗由炉火加温,洗衣全靠刷子、搓板。1958年,工人群众实验成功了各种半机械化、机械化设备。同年洗染业全部国营。1960年共有2个洗染厂、7个门市部。1990年,陆续购置并投入使用了洗衣机、脱水机、压平机、染布机、染纱机等。进入90年代后,集体、个人干洗店应运而生,在各居民区均有分布。民国30年(1941年),石家庄有浴池10座,集中在火车站东西两侧。解放后,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自设澡堂,浴池业经营清淡。“文化大革命”期间,浴池一些传统服务项目被取消,服务质量下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少浴池改为旅店。90年代,在各地居民稠密区筹建新洗浴设施,洗浴业有所增加,桑拿浴等引进项目落户石家庄。到2000年,洗浴业出现了普通大众澡堂与大型豪华洗浴设施共存的局面。 民国36年(1947年),石家庄市有理发店46家,以男活剃光头为主。1955年底,理发业商户108户。1956年全市照相馆合并为11个核算门市部,第一个国营理发店开业,1957年理发网点105个。“文化大革命”中,电烫、火烫、使油等服务项目被取消,许多发型被称为“怪发型”受到批判。1971年网点减至31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集体、个体理发店出现。80年代末,外地个体理发师开始进入市区创办发廊,美容业逐步发展起来。至2000年,各居民稠密区理发点、美容院随处可见。4.供销合作民国29年(1940年),有“石门合作联合会”。民国31年(1942年),有合作社1655个,社员27万人,股金75.7万元。民国37年(1948年)石家庄市供销合作社成立,1969年撤销,1978年恢复。1990年,市供销社直属经营机构有土产日杂总公司、物资回收总公司、副业盐业总公司、贸易中心、工业品总公司、生产资料公司、棉麻公司、河北贸易大厦等。供销社的经营、加工、服务、收购网点遍布城乡,经营范围和服务不断扩大,成为组织城乡商品流通、繁荣城乡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1993年地市合并,供销社系统设机关科室172个,集团供销公司13个,形成多元化经营格局。石家庄解放前,土产品由私人经营,主要商品为土布、土纸、苇席、陶瓷、竹货、麻袋、麻绳、皮货、铁锅、杂货等。解放后由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私营商业经营。1964年,土产品品种达1180种。1970年后,商品开始更新换代,仅夏凉商品凉席、草帽等就有189种。80年代,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成为主要商品,末期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轧面机、馒头机、电烤箱、组合家具成为主要商品。1989年经营品种达1.62万种。1990年,总购进7420.1万元,销售8410万元。1993年总购进33.14亿元,销售37.77亿元,综合效益3576万元。2000年,商品总购进完成46亿元,商品总销售完成50.8亿元,实现利税3878万元,实现利润1613万元,对外贸易额完成5976万元,出口创汇425万美元。信托贸易在解放前和解放初期主要经营皮革、山货、药材、土布、竹货、估衣等。1951年,石家庄市信托公司成立,开展了自营批发、代理购销、部分委托寄卖业务。60年代,采取代购、代销、代储、代运、代管市场、自发经营、委托寄售的经营方式调剂余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营方式日趋完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代储、代运综合配套。1980年至1990年,完成购销总额4.46亿元,实现利润662.70万元。1990年购进4298万元,销售4582万元,利润61.76万元。至2000年,信托贸易呈萎缩态势。生产资料在解放初期为私营,品种有耕畜、车马装具和中小农具。1955年,成立市农业生产资料批发部,主营化肥、农药、农机具等,1962年,增加了农机器械、农用塑料薄膜和耕畜6大类。经营方式由封闭式、单纯分配管理向开放式经营服务型转化。1984年以前,生产资料执行全省统一作价,化肥、农药、农膜由供销社专营,统一了市场管理和作价办法。1990年,生产资料总购进5519万元,总销售5142万元,实现利润47.13万元。1998年,销售化肥67万吨,农药1234.5万吨,农膜1230吨。石家庄市郊区和市辖县(市)历史上都是产棉区。解放前,棉花主要由私商经营;1952年3月,由棉花专营机构石家庄专区办事处代收购代加工,一部分委托供销社代购。1954年开始,国家对棉花实行计划收购制度,棉农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将所产棉花除交纳农业税和自留部分外,全部卖给国家。同时,对生活用棉实行凭票供应。1984年以后,对纱厂用棉由计划调拨改为择优选购,居民用棉取消凭票供应,群众可到供应点随意选购。1994年,面对农资取消专营,棉花种植面积大幅度减少情况,各县(市)区供销社棉麻公司采取多种措施,搞好棉花生产、收购和加工系列服务。1994年全市共收购皮棉13.60万吨,比1993年增长559.2%。1998年,落实植棉面积19.79万亩,2000年销售外地棉3940吨,收购棉花5420吨。5.物资回收主要是回收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造纸原料及废旧化工原料。废钢铁从1950年至1986年底一直由国家统一管理,历年由上级下达计划,物资回收公司负责统一收购和供应。1987年取消废钢铁指令性计划,开展了与各钢铁厂进行废钢铁串换等业务。从1966年到1989年,共回收废钢铁52.4万吨。1986年前,国家把废有色金属列为2类物资,统一收购,统一分配,1986年后市场放开,收购、调拨、供应由物资回收公司自行安排,价格随行就市。1965年至1989年,共收购废铜3734吨,回收废铝1380吨。从1960年开始,破布、旧布鞋、废麻为“全国统一安排,统一调拨的商品”,80年代逐步放开。90年代开始回收报废汽车。1998年回收报废汽车1658辆。6.粮油 民国14年(1925年),随着山西煤炭、粮食和其它地域物资流入,石门市逐步成为冀晋粮油及其它物资的集散地。民国26年(1937年)10月,日军侵占石门后,对聚丰面粉公司实行军管,粮油业由日商控制,致使粮源相当匮乏,配给居民的面粉实无保证。民国34年(1945年)国民党军队统治时,粮价一日三涨。民国36年(1947年)石门解放,12月5日石门贸易公司石门粮店成立,从外地调入大批粮食,工人、贫民凭证明享受粮价九折优待。民国37年(1948年)5月组建粮食交易所。民国38年(1949年)9月中国粮食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成立。1953年粮食需求量大增,粮食的产需矛盾日益突出。政务院发布命令取消粮食自由贸易,实行国家统购统销。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油料、食油市场管理及食油供应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对食油实行计划供应,取缔私营粮商粮贩,私营粮店改为国家代销。国营、合作社及其他部门经营粮食的单位,划归市粮食局统一领导。对城镇居民、职工、农村缺粮户和工商待业用粮,实行凭证计划供应;对农村余粮户,实行计划收购。1955年9月,对城镇居民实行粮油定量供应。三年暂时困难时期,粮食大幅度减产,农村口粮降到每人每天0.25公斤。城市职工、居民也压低了口粮标准。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关闭粮食市场,供应关系紧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粮食状况逐年好转。1981年打破了粮食部门多年只卖生米生面单一经营的老传统,扩大粮食制品的生产,增加了熟食品供应。1981年12月,成立石家庄市粮油议购议销公司,各粮店增加了议价粮油专柜,进行平议品种兑换,参与市场调节。从1985年起,农村粮油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品种由多品种改为粮食、油料等3个品种。1990年,“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1993年5月1日起,全市粮食销售价格放开,结束了40多年粮食凭证凭票定量供应办法,市区99个粮油食品店全面推行国家所有,租赁式承包经营。年内,粮价改革方案平稳实施,粮食收购价为:小麦每公斤1.08元、玉米每公斤0.82元,稻谷每公斤1.12元,粮油系统全年定购粮食12.78亿公斤,收购油脂油料6851万公斤。2000年,石家庄市粮食定购2.25亿公斤,实际完成定购16.48亿公斤,全年销售粮食20.53亿公斤。7.医药石家庄的医药商业,在郊区和获鹿、正定、栾城、井陉四县兴起较早。据考证,明崇祯二年(1630年),正定城内设有芝兰芳药店。明朝末年到清朝,获鹿县设有同仁昌药店、水和源药店、万金堂药店等。清末民初,石家庄市区内的中药业相继兴起。当时有增寿堂、春和裕。随着西方帝国主义和宗教文化的侵入,西药业也开始建立。最早的西药房是全球药房,宣统三年(1911年)建立。历史上最大的西药房是民国15年(1926年)开办的普惠药房。解放前的医药业由私人经营,规模大小不等。到20年代末期,药业管理混乱,药价任意浮动,网点分布极不合理,竞争激烈。特别是连年的战乱和日本军队的入侵,全市的医药商业始终经营惨淡,小本经营者则难以为继。劳动人民有病不便治疗,医疗保健根本无法保障。石家庄市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对国营医药商业进行了扶植。1955年公私合营前,国营医药商业基本控制了医药市场。1956年2月1日,石家庄市中西药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合计51户。医药商业全部纳入国家计划经营体制。药品的购、销、调、存均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有秩序地进行,保障药品质量和市场药价的稳定。1962年,市医药公司成立。随着城市的发展,新网点增设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整个医药商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文化大革命”中,医药商业遭到严重破坏。名堂、老店招牌被砸,有些名医被斗,经营活动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收入显著下降。1966年到1970年5年间,共计亏损2.9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医药商业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1984年,石家庄市医药商业系统先后开展企业整顿和经营体制改革,各经营单位可以自行采购,直接从厂房、产地进货,减少流通环节,各厂家也可以自行销售本厂产品,价格由产销双方议定。各企业实行经营承包,扩大自主权,劳动工资、奖金分配等方面都可以自行制定。1990年,石家庄市医药市场有99家、63个经营网点,销售总额2.25万元,利润1103.7万元。1998年全行业实现销售收入7.9亿元,同比增长10.29%;实现利润1186万元,同比增长9.8%。8.集贸市场集市贸易自古就有。明代各县较大村镇均设有定期集市,贸易相当活跃。农村集市贸易每旬一集或两集,城市集贸市场则天天为市。除此类集市贸易市场外还有庙会、早市与夜市。庙会在市区与乡镇都有,乡镇庙会一般一年一期,每期3-7天不等。市区庙会与乡镇庙会在时间、规模上基本相同,后市区庙会逐渐演变为物资交流大会,规模远比庙会大,时间跨度也持续到10天半月。1965年和“文化大革命”期间,集贸市场被取缔。80年代初,市区一些专业集贸市场相继建成,如新华集贸中心、南三条小商品批发市场、桥西蔬菜批发市场等。1993年地市合并,全市集贸市场487个,其中市区42个,农村445个,按类型分,综合性市场391个,工业品市场22个,农副业市场42个,其它类市场32个,市场成交额102.65亿元。1998年,消费品市场596个,生产资料市场71个,生产要素市场16个,市场成交总额482.6亿元,其中消费品市场成交400.2亿元,生产资料市场成交55.4亿元,生产要素市场成交2.7亿元。2000年,各类市场累计发展到686个,市场交易总额553.24亿元。农村集市贸易主要商品为当地农副土特产品,包括粮食、棉、烟、麻、油脂油料、肉食、禽蛋、文具纸张、日用杂品、估衣旧物、广货、布匹、纸、烟、小手工业品等。集贸市场各类商品的交易价格由供需关系而定。参与集市贸易的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等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的价格政策。集市贸易、早、夜市的商品交易价格一般低于同期商场价格。二、对外贸易1.出口商品清乾隆年间,辛集的皮毛就闻名中外。清末民初,产品销运英、法、德、日等国。石家庄市区对外贸易始于20世纪初,当时随着卢汉铁路(卢沟桥至汉口,后改称京汉铁路)和正太铁路(今石太铁路)建成通车,开始有了物资出口。民国3年(1914年),井陉煤炭开始外销日本。民国5年(1916年),正定、栾城、获鹿三县的棉花也开始销往英日等国。民国20年(1931年),井陉县的核桃已大量出口。这些物资都是由石门市经铁路或水路(滹沱河)集运天津,由私营出口商或外国洋行销往国外。民国26年(1937年),日军侵占石门后,日商完全垄断煤炭、棉花的购销,大量掠往伪满洲和日本。日军侵华8年,共掠夺井陉煤炭870万吨。石家庄炼焦厂的焦炭及副产品沥青,也被大量掠走。新中国成立后,石家庄市逐步发展成为工业门类比较齐全、具有相当生产规模和先进技术装备的新型工业城市,为对外贸易开拓了广阔的发展前景。1952年,石家庄市重新开始商品出口。1956年,石家庄专区成立畜产采购站,开始独立经营出口业务。1958年,石家庄市出口商品以畜产品为主,主要是猪鬃、皮毛、蛋品等。1959年开始出口工业品,主要有纺织、服装、医药、化工、轻工、土产等品种。1990年出口商品发展到纺织、服装、医药、轻工、化工、工艺、粮油食品、土畜产、五金、矿产、机械设备、电子、丝绸、农机等品种。出口供货企业不断扩大。1988年将47家企业确定为石家庄市首批出口生产基地企业,6家企业经批准获得进出口经营权,1998年达到200家。全市进出口总值5.02亿美元。主要出口商品有:华北制药厂的医药原料,共18种;中国环宇电子集团公司的彩色电视机和黑白电视机;市旅游装饰集团进出口公司的棉布、棉涤纶布、棉织品;新华服装厂的各种款式棉布服装、棉涤纶布、棉织品、针织品、腈纶毛毯、服装和其它棉料制品;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的棉布、化纤混纺布等。2000年,全市完成进出口总值8.32亿美元,其中出口5.6亿美元。全市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达174家,出口商品结构明显改善,工业制成品同比增长15%,占出口总值96%,高新技术产品出口6593万美元,同比增长152.4%。出口国家和地区139个,出口列前5位的国家和地区是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和德国。2.中外经济技术合作1979年开始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1985年,石家庄地区利用外资项目11项。1990年,石家庄市共批准利用外资项目112项,利用外资协议金额1.35亿美元,实际投入8865万美元。投资外商来自美国、英国、日本、德国、希腊5个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的63家企业。1980年至1990年,经省市批准签约外商投资企业项目55项,其中,会员经营5项,台商独资经营2项,已投产开业和试生产的31家。投资范围涉及轻工、纺织、医药、化工、农业、社会服务等10余个领域,以轻工、电子、纺织居多,占60%以上。1987年,石家庄市在国外开办了2个合资企业。由中国环宇电子集团公司与英国FTKLNKI公司,在英国伦敦合资开办的英国环宇电子有限公司,总投资30万英镑,双方投资各半,以装配销售环宇彩色电视机为主,1989年,由合资改为石家庄环宇电子联合公司独资经营;由石家庄市饮食公司与美国洛杉矶中国烹饪艺术公司,在美国洛杉矶开办的洛杉矶御膳馆,总投资23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15.41万美元,经营中国饭菜,1988年关闭。石家庄市承担对外经济技术援助任务始于1969年,主要是参与河北、天津等省、市承担的援外项目,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选派所需要的工程、医疗专家和技术人员,提供机械、配件等。1987年,单独承担了刚果韦索市供水工程的援建任务。1988年8月正式开工,1990年7月完工,正式移交。2000年,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呈发展态势。完成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同金额1531万美元。3.对外劳务对外劳务合作始于1982年。1988年,同伊拉克有关方面先后签订38项劳务合作合同,共派出技术和劳务人员2626人次,合同金额979万美元。1989年至1990年,继续同苏维拉砖厂、卡尔巴拉水泥厂、卡尔巴拉矿山进行劳务合作,有130名技术和劳务人员参与生产和管理。1993年,签订劳务合同10个总金额120万美元,开办非贸易性企业6家,利用外资贷款项目3个,外贷金额1073万美元。完成出口收购30.07万元,签订合同项目385个,合同金额3.38万美元,1998年,全市完成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同金额1.97万美元,外派各类劳务人员680人。2000年外派劳务人员939人。
第四节旅游一、机构1985年2月,石家庄市旅游局成立,与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合署办公;3月26日,石家庄市旅游局正式对外办公。1989年7月24日,石家庄旅游事业委员会成立,其办事机构为石家庄市旅游局。1991年市委决定市旅游局单设,具有独立的管理职能。1993年地市合并,称石家庄市旅游事业管理局。与此同时,正定、获鹿、平山、井陉、赞皇、元氏、灵寿、行唐等先后成立了旅游管理机构。1985年2月石家庄旅行社成立。1987年9月石家庄旅行社升格为二类旅行社,以经营国内旅游为主,同时兼营国际旅游业务。1987年12月29日,石家庄旅行社定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80年代末90年代初旅行社发展迅猛。1993年,全市已拥有二类旅行社1家,三类旅行社17家,旅游公司8家。至2000年,全市拥有旅行社96家,其中国际社9家,国内社87家,三星级饭店9家,二星级饭店4家,旅游涉外定点单位22家。二、景点建设1971年后,对旅游点的建设进行全面规划,使其逐步达到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交通方便、各具特色。1971年,石家庄地区开辟开放点36个,其中石家庄市32个。1978年5月至1986年,对外开放点增加西柏坡革命纪念馆、苍岩山、平山天桂山。1978年至1988年,省、地、县财政及有关部门总投资342万元,对西柏坡革命纪念馆、赵县安济桥、井陉苍岩山、温塘招待所、天桂山景区、隆兴寺、岗南水库游览区、驼梁景区、嶂石岩景区等进行了修路、整修配套和扩建。1987年以后,又开辟了封龙山、南驼、五岳寨等旅游景点,并开辟了度假村。1987年岗南水库开辟了柏坡湖游览区,购置游船20多条,当年接待15.5万多游客。赵县腾出柏林寺旧址,平整了院落,清理了殿基。天桂山景区修建游览石阶路680级,建成佛爷栈、济公洞、观音堂等景观。配合开放点的建设,各旅游点都精心制作了导游图、景区简介及明信片等,拍摄了《西柏坡纪念馆》、《赵州风光》、《嶂石岩风光》、《梨乡行》、《石家庄地区风貌》、《石家庄风光》等电视片。1999年,精选出十大旅游重点建设项目:九景山庄一期工程、驼梁一期工程、正定古城修复一期工程、封龙山一期工程、温泉娱乐城、嶂石岩景区配套工程、苍岩山銮台垴开发、天桂山二期工程、赵州桥公园扩建和(毗卢寺)河北省壁画博物馆。2000年,全市共完成旅游建设项目56项,总投资9695万元。全市已有2个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个省级度假村、7个省级森林公园、6个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所形成的旅游资源特色优势,以优化旅游产品结构、丰富产品内容为重点,形成了国际国内旅游兼顾,观光旅游、度假旅游、专项旅游并举,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旅游产品体系。三、旅游线路1984年,市旅游部门加强了对全市旅游景点与线路的开发和挖掘。1985年开辟石家庄—济南—泰山—曲阜、石家庄—山西五台山、北京—石家庄、北京—石家庄—秦皇岛、北京—承德、石家庄—北京、石家庄—青岛、石家庄—秦皇岛、北京—石家庄—承德、北京—石家庄—广州、石家庄—广州—深圳—珠海、石家庄—厦门—武夷山—福州旅游线。90年代后,石家庄不断开发各种特色旅游,旅游线路日益发达,国际游线路也不断增加。石家庄黄金旅游热线1.佛教文化休闲旅游线:苍岩山、柏林寺、隆兴寺、临济寺、毗卢寺;2.疗养避暑度假旅游线:天桂山、温塘、驼梁或五岳寨、蟠龙湖;3.太行观光休闲旅游线:苍岩山、抱犊寨、嶂石岩;4.商贸购物旅游线:南三条小商品批发市场、新华集贸市场、辛集皮货市场;5.爱国主义教育旅游线:西柏坡、赵州桥、白求恩纪念馆。石家庄一日游线路 石家庄—抱犊寨(南天门、五百罗汉堂、金阙宫、万佛洞);石家庄—苍岩山(苍岩叠翠、九龙潭、福庆寺、皇姑殿、玉皇顶);石家庄—嶂石岩(园通寺、一线天、石乳灵泉、回音壁);石家庄—蟠龙湖(蟠龙湖水上乐园、封龙山);石家庄——隆兴寺(名城巨佛)、荣国府;石家庄—天桂山(青龙道院、苍岩殿、白毛女洞、三牲洞);石家庄—西柏坡(领袖故居、革命圣地西柏坡纪念馆、旧居、领袖风范园);石家庄—五岳寨(五岳清幽、银河峡、燕赵第一瀑);市区观光(都市新貌、民心河、二环路、南环大桥、省艺术中心、植物园、花卉园、总退水渠、水上公园)。四、旅游服务1988年3月,石家庄市正式加入中国旅游名城联合体。联合体由广州、西安、南京、杭州、哈尔滨等13个省会城市组成。1988年6月,石家庄市旅游协作区成立。协作区以石家庄市为中心包括周围正定、赞皇、井陉、赵县、平山及邢台地区临城县等7个重点旅游县。区内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4处,具有一定规模的旅游景点50余处,是一个融山水、洞桥、寺塔、古遗址、革命圣地、疗养度假等景点为一体,各种服务设施配套的多功能旅游区。1993年,全市共有旅游设施配套的多功能旅游区。1993年,全市共有旅游涉外定点饭店5家、二类旅行社1家、三类旅行社10家。全年接待涉外旅游9742人,创汇812万元,利润1255万元。“九五”国际旅游累计创汇2955.9万美元,年均增长28.3%,国内旅游收入64亿元人民币。其中2000年国际旅游接待2.8万人,创汇691万美元,国内旅游接待1145万人,直接收入10.87亿元,旅游业总收入46.3亿元,占全市国内生产总收入的4.6%,占全市三产增加值的12%。2000年底,全市已有涉外饭店27家,其中星级饭店22家,定点饭店12家,定点餐馆5家。景区内集体个体旅游宾馆饭店12家,定点餐馆5家。景区内集体个体旅游宾馆饭店510家,全市宾馆、饭店床位近2万张,出租率年均达58%。旅游汽车公司2家,旅游定点商品厂4家。全市共拥有各类旅行社97家,其中国际旅行社12家,国内旅行社87家,全市已初步建立起“行、游、住、食、购、娱”六大要素齐全、功能配套的旅游服务网络。五、创优城“九五”期间,出台了《石家庄市旅游业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关于市区和周边地区旅游暂行意见》。在全行业开展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成立了旅游质监所5个。1999年,石家庄市正式申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市委、市政府围绕“创优”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艰苦细致的工作,2000年9月12日—16日通过了国家创优工作验收组的检查验收。2001年1月11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钱其琛总理亲自为石家庄市颁发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证书和标牌,石家庄市正式跨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行列。
第五节 财政税务金融保险一、财政1.机构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分(专)区设财政科。民国36年(1947年)石家庄市设财政局。1958年专区财政科改为财政局。1960年3月地、市财政局合并,1961年5月地、市财政部门分设。“文化大革命”中财政归革委会生产指挥部管理。1971年,地区重设财政局。1972年恢复石家庄市财政局。1993年,地、市财政局合并为石家庄市财政局。2.财政收入 民国时期,财政实行中央、省、县三级管理体制。建市前的石家庄,财政收入主要是田赋和田赋附加。税收方面主要有契税、牲畜税、屠宰税、牙税、烟酒税、印花税、矿产税、营业税等。民国28年(1939年)建市后,又增加所得税、通行税及各种杂捐。民国34年(1945年)9月日本投降后,国民党统治石门市。这个时期的财政收入项目主要有:营业牌照税、宴席娱乐税、土地税、遗产税、营业税、印花税等,另外还有一些惩罚及赔偿收入、规费收入、补助及协助收入。新中国建立前,解放区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了统收统支的财政制度,有力地支援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实行“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收入全部上交中央,地方无权动用。石家庄市财政收入的惟一来源是税收附加与税收留成,石家庄地区主要来源于农业税。1951年开始石家庄市有了企业收入,数目不大,只有31万元,成为石家庄市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企业的一个转折点。随着一些企业的建立和发展壮大,工商企业利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财政逐步由供给型向建设型财政转变。1953年,国家实行“统一预算,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1953至1957年,地、市财政收入分别为19674.5万元和4279万元。1958年的“大跃进”,对财政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不利影响。1961年经济困难,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关停并转了一批企业,地、市财政收入大幅下滑。“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石家庄市财政工作受到了冲击和影响,由于广大财政干部职工,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使财政管理工作基本上维持了正常运转,财政收入基本上保持了稳步增长。1966至1978年,石家庄市财政共收入近70.40亿元,年均5.42亿元,年均每年递增12.78%;石家庄地区财政收入近13.69亿元,为稳定社会和人民生活做出了贡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国民经济进入改革开放的快速发展阶段,财政随之步入快速发展轨道。1980年,财政体制突破了多年实行的“统收统支”体制,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新财政体制,地方财政自主权逐步扩大,调动了理财的积极性。1980年石家庄地区财政总收入近1.34亿元,石家庄市财政总收入7.03亿元。1988年,实行了“上划市区三税,收入定额上介,递增包干,超收全留,欠收自补”财政体制,财政收入保持了稳步增长,石家庄市财政共收入9.34亿元。1993年地、市合并,积极拓宽理财领域,整顿财经秩序,石家庄市财政收入完成23.64亿元,完成预算的127.22%,比上年增长32.12%。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开始实行,全年全市财政收入27.15亿元。在总收入中,县(市)区完成收入14.47亿元。2000年,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依法理财,财政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全市财政收入61.70亿元,年均递增13.46%。县级财政状况明显改善,财政总收入亿元县(市)区达18个,地方收入亿元县(市)区达11个。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为石家庄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还为支援国家财政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3.财政支出 民国34年(1945年)9月日本投降后,国民党统治石门市。这个时期的财政支出主要有:行政支出、教育文化支出、经济建设支出、卫生支出、社会救济支出、保安支出、债务支出、公务员退休支出等。石家庄市解放后,根据国家不同时期的任务和方针、政策,在财政支出方面体现了建设性和人民性原则。1948至1952年,石家庄市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逐步愈合战争创伤,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国民经济,财政总支出为2310万元。其中,文教卫生事业费463万元,占总支出的20.13%;教育支出311万元,占文教卫生支出的66.88%,各方面工作走上正规,奠定了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基础。石家庄地区1949至1952年,全区财政开支由省统一拨付。1953年以后开始编制开支预算草案报省批准。1953年,石家庄市用于经济建设支出加大,经济建设支出占本年财政支出的40.87%,投资去向为重工业、纺织工业、轻工业,全市工业水平1953年比1952年提高27.36%。1953至1957年,石家庄市财政支出为4614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支出1662万元,文教卫生事业费1746万元,行政管理费支出 1059万元,抚恤救济费支出139万元,其他支出8万元。石家庄地区财政支出9903万元,其中经济建设支出占4.08%,文教事业占35.46%,卫生事业占3.75%,行政管理费支出占 23.89%,抚恤救济费支出占8.91%,其他支出占23.91%。1958年,大炼钢铁,大办农业,大办地方工业,财政支出增长较快。石家庄市财政支出为6305万元,石家庄地区为6752万元。1960年地、市合并,共开支2868万元。1961年地、市分设。1963至1965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财政支出减少。1966至1976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财政支出增长缓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财源不断扩大,对各项事业的投资空前增长。1979年地、市财政总支出分别为1.21亿元和8686万元。1980年,地、市对科技、教育等重点支出实行了倾斜,支出逐年增加。1990年,石家庄市财政支出继续保持增长,由1980年7904万元增至4.97亿元。1993年地、市合并,大力调整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支出16.78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6763万元,企业挖潜改造支出2.48亿元,支农和农口事业费支出1.40亿元,文教卫生事业费支出4.58亿元,城建和环保水资源支出1.47亿元,行政管理费支出2.17 亿元。1995年,地方财政支出逐步增加,投资支出扩大,结构趋向合理,投资主要支持经济发展和提高效益,全市财政支出23.51亿元。在支农资金使用上重点向农业基础设施、“菜篮子”工程、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倾斜,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农业综合开发。仅1995年支农资金支出1.46亿元,比1994年增长14.59%。1996至2000年用于企业挖潜改造支出10.54亿元,增强了企业后劲,促进了企业效益提高。2000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项政策性资金需求大幅度增长,财政部门克服增支因素多,严格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全市总支出49.56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3.85亿元,企业挖潜改造支出2.12亿元,科技三费及事业费支出9256万元,支农专款及农林水等事业费支出2.49亿元,教育事业费支出10.46亿元,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1.66亿元,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91亿元,行政管理费支出5.85亿元,政法支出3.46亿元。支出规模由1995年的23.5亿元增加到49.56亿元。保障了全市经济的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为石家庄市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税务1.机构 民国10年(1921年)6月,在获鹿县石家庄设第十六统税征收局。 民国26年(1937年)10月,日本侵略军占领石家庄,12月组建石家庄国税管理署。民国29年(1940年)8月,石家庄国税管理署更名为石门统税局。1947年11月12日石家庄解放,12月建立税务局。1949年8月石家庄地区成立税务局,1958年并入财政局。1961、1962年石家庄地、市相继恢复税务局。“文化大革命”中,税务工作归生产指挥部管理。1979年石家庄地区税务局重设。1981年,石家庄市税务局从财政局分出。1993年,石家庄地区、石家庄市税务局合并为石家庄市税务局。1994年8月,石家庄市税务局分设为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和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2.税收种类 明、清时期,石家庄的税收主要靠征收田赋。民国22年(1933年)石门已发展为61个行业,主要税收有:田赋、契税、牲畜税、屠宰税、牙税、烟酒税、盐税、印花税、矿产税、营业税等。民国28年(1939年)伪中央行政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设立石门市,增加了所得税、通行税、商捐、房捐、货车捐、车辆登记捐、游兴捐、妓捐、戏艺捐等。民国37年(1948年)6月,开始征税,12月开始征收农业税。1949年,石家庄市开征了临时营业税、房产税、地价税、交易税、工商业税、烟税、酒税、屠宰税、摊贩牌照税。1950年1月,统一全国税政,建立新税制,全国征收14种税。石家庄地区只开征了货物税、工商业税、印花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5种。石家庄市征收的税种有货物税、工商业税、盐税、摊贩营业牌照税、特种行为消费税、工商业税地方附加,房产税、地产税、利息所得税、印花税。到1953年10月,石家庄市征收的税种共14种。石家庄地区征收的税种也逐渐增多。1958年工商税制改革,简并了税种,简化了征收办法,将商品流通税、货物税、营业税、印花税,合并为工商统一税。1973年7月,进一步简并税种,将商品统一税及其附加、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盐税、屠宰税等合并为工商税。税目由原来的108个减为44个,税率由过去的141个减为82个。1984年起,石家庄征收的税种有工商税、牲畜交易税、工商所得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城市房地产税、盐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后,逐步建立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它税种相配合的复税制体系。至1987年,石家庄地区征收税种27种。1994年1月,进行了以分税制为主要内容的重大改革,国家税收的征管范围以增值税、消费税、涉外税收和个体税收为主体,地方税收的征管范围以营业税、所得税、投资方向调节税等为主体。至2000年,国家税务局征收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涉外企业所得税、金融保险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税种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屠宰税。3.税收制度 清代开征田赋、当税、牙税、契税、酒税、厘金、房捐和牲畜交易税。清代后期,地丁合一的田赋制度基本未变。清朝税制无中央税和地方税划分,收入全部上解国库。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从此,石家庄作为获鹿县(今鹿泉市)管辖的重镇,实行民国时期的税制。民国元年(1912年)11月,北洋政府财政部进行第一次税制整理,公布了国家税收与地方税法草案,第一次划分国家税和地方税。民国3年(1914年)6月北洋政府又进行了第二次税制整理,下令取消国家税和地方税划分的规定,租税仍由省财政厅直接管理。民国12年(1923年)12月北洋政府进行了第三次税制整理,重新划分国家税和地方税。民国31年(1942年),省级财政并入中央。民国35年(1946年),恢复中央、省、县三级财政体制。石家庄市自民国37年(1948年)6月起,开始征税,仍沿用旧税制;9月,华北解放区在石家庄市召开全区财政会议,统一了华北解放区的税收制度。1953年,政务院根据财政经济情况的发展趋势,对现行税制进行若干修正,石家庄市按照中央关于“保证税收、简化手续”的原则,对税制做了适应性修订。1953年1月1日,在全市开征商品流通税。1958年针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的所有制状况,本着“基本上保持原税负,适当简化”的指导思想,对税收制度进行了改革,石家庄市按照这次税制改革的要求将商品流通税、货物税、营业税、印花税合并为工商统一税。1973年,进一步简化税种、税目,将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盐税、屠宰税等合并为工商税。经简并税制,石家庄地、市对国营企业只征收工商税,对集体企业征收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经济结构、工商业经营方式、商品的流通渠道都发生了深刻变化。1983年,为了贯彻党中央关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石家庄地、市分别实行了第一步利改税,对企业实行利税并存。1984年10月,对国营企业进行了第二步利改税,核心是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用税收来解决国家同国营企业利润的分配关系。经过第二步利改税及工商税制的全面改革,彻底改变了单一税制,逐步建立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它税种相配合的复税制体系,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1994年1月,在全市进行了以分税制为主要内容的重大改革,以税种划分了国家税收与地方税收的征管权限和范围。石家庄市改革了“三分离”的征管模式,建立了征收、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至2000年,新税制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逐步建立起与新税制相适应的新税制体系,增强了税收监控,强化了依法治税,确保了分税制平稳运行。4.税收征管 清代,田赋的征收方法是易知由单法截票法、三联单法、滚单法、和顺应编里法。民国35年(1946年),石门区税务征收专局,专征自治税捐,预算独立。1948年,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建立了纳税稽查组织,负责有组织的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1950年开始执行纳税申报制度;11月,石家庄市税务局按照工商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全市3598户纳税座商和8500户散商进行了纳税登记,并对有条件的工商企业采取核实查账,依率征收的征收方法,对不能采取核实查账,依率征收的小型企业、租赁业、服务业及商业门店,采取了自报公议、民主评议的征收方法,对不能采取前两种征收方式的各种摊贩,仍沿用定期定额的征收方法,对屠宰税、牲畜交易税等,仍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次数征收税款。1956年10月,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国营、集体企业成为主要征税对象。石家庄地区和石家庄市随之把税收征管工作改为“自核、自报、自交”方式,但对个体户仍按原定办法征管。1963年5月,采取“核实征收、民主评议、定期定额”征收方法。“文化大革命”中,税务机构撤销,纳税申报登记等无人管理。1979年以后,税务机关适应了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商品经济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对国营、集体企业采取“三自一审”的办法,即在“三自”的基础上加强了审查工作。1985年,石家庄市组织1155名税务干部,组成274个检查组进行税收大检查,到年底共检查1681户,偷漏税款2860万元。1986年石家庄市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开始形成制度,每年一次。1990年1月1日,石家庄税务系统全面实行了两级三分离的税收征管模式,各县(市)区都建立了稽查队。1994年,全市进行了以分税制为主要内容的重大改革,以税种划分了国家税收与地方税收的征管权限和范围。石家庄市围绕新税制,加大了征管改革的力度,从税收征管的实际出发,改革了“三分离”的征管模式,建立了征收、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为加快搞好税收征管的步伐,应用现代化手段,实现了计算机纳税登记、计算机申报纳税、计算机填开完税证、计算机稽核增值税发票。全年实现国税收入24.48亿元,组织地方税收8.26亿元。1996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新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征管改革,逐步建立起与新税制相适应的征管模式。为实现集中征收和方便纳税,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建设172个和37个办税厅(室),设置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政策咨询、税务代理、票证发售等窗口,实现了办税“一趟清”,税收征管全过程实行了计算机管理。2000年,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依法治税,加强征管,大力组织收入,全年国税收入52.78亿元,地方税收23.23亿元。全市的税收征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税收登记率平均为97.70%,纳税申报率为96%,入库率91%。
三、金融1.机构 明末,束鹿县城有当铺3家。银号自清乾隆年间兴起,各县城都有开业。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八月,交通银行石家庄支行设立,为石家庄银行创立之始。民国3年(1914年),石家庄市区的银号有4家。石家庄市区的典当始于民国18年(1929年),有2家。民国36年(1947年),石门共有明、暗银号45家。1947年11月石门市解放,冀察晋边区银行进驻石家庄,国民党中央银行石门分行、中国银行石家庄支行、交通银行石家庄支行、农业银行石家庄办事处、河北省银行石门分行及石门市银行皆被边区银行清理接收。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石家庄成立,华北银行石家庄分行随之改称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分行。1950年,第一个信用社在行唐县东霍同村率先成立。1952年9月,石家庄市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在郊区西三庄村试办。1954年10月,交通银行石家庄支行改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石家庄支行。1964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市支行成立。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分行由石家庄市人民银行改建成立,同年相继成立了信托投资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1988年7月,中国银行冀中分行成立。1996年5月,在石家庄市原48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成立石家庄市商业银行。1996年12月1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成立。1998年,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支行、华夏银行石家庄支行在石家庄相继成立。1999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和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分行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7月,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与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合并;10月,撤销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分行,分别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同年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支行成立。2000年,石家庄市银行机构1125个。2.货币 早在春秋时期,主要流通中山国和燕国的“刀币”。秦始皇统一中国(公元前221年)后,统一使用半两铜
钱。宋代产生的纸币——“交子”,在真定开始使用。明、清两朝,纸币、宝钞与铜钱并行。清宣统二年(1910年),政府规定以“元”为单位,定银元为国币。民国24年(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金属货币逐渐退出市场。民国37年(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在石家庄成立,发行通行全国的第一套人民币,石家庄市面流通的纸币统一于人民币。1952至1954年,石家庄市货币逐年回笼,1954至1957年货币流通与物资运动相适应。从1957年开始,市人行建立了市场货币流通量调查制度。1958至1960年,市场物资供应紧张,货币连年投放。1961年,市场货币偏多,引发市场通货膨胀,货币贬值。1962至1964年,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方针,市场货币流通量相对减少,回笼的货币大幅增加,货币流通趋向正常。196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石家庄地、市资金和现金管理偏松,流通量逐年增加,货币回笼呆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乡人民收入增加,手持现金增加。1982年,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坚持货币稳定的政策,全年回笼货币有所增长,多年来,石家庄货币回笼一直居全省之首。1988年,经济发展过热,消费基金支出增加,物价上涨过猛,市场货币流通量为8亿元。1989年,货币流通形势有所好转。1995年,石家庄市金融系统认真贯彻执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积极深化金融改革,维护货币稳定,全市货币回笼134.5亿元。2000年,居民教育费用支出增加,职工购买住房和社会医疗保险等消费支出增幅较大。在河北省货币净投放达146.75亿元时,石家庄市仍保持了较强劲的货币回笼势头。年内假期消费首次成为国内新的消费亮点,为扭转商品经营下滑状况,促进石家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3.储蓄 1949年1月1日,石家庄市和平山县支行正式开办储蓄业务,年末存款余额3万元。1949至1950年相继开办了活期储蓄、定期储蓄、有奖储蓄。1952年石家庄地、市存款余额分别为170万元和310万元。1958年“大跃进”时期,市人行大力扩展储蓄存款,推行“计划储蓄业务”,年末存款余额猛增。1966至1969年,储蓄存款增长速度减缓。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乡人民收入逐年增加,储蓄事业进入高速发展时期。1989年,石家庄市各专业银行普遍推行储蓄承包制。1993年,由于受社会集资热、债券热、投资热的严重冲击,银行储蓄存款持续滑坡。面对严峻形势,各级银行大抓储蓄,出台了一系列抓存稳存措施,并开展储蓄优质服务月活动,吸引客户,广揽存款,遏制了储蓄下滑的势头。1995年,全市金融系统牢固树立“存款立行”的思想,采取向服务要存款、向新业务要存款、向强化内部管理要存款、向现代化服务手段要存款等项措施,保证存款稳定增长,储蓄存款余额333.9亿元。2000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313.15亿元,比年初增长102.49亿元,增长8.5%。全市储蓄存款余额751.49亿元。4.信贷1950至1952年,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人民银行石家庄办事处、中心支行、支行先后对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及时供应信贷资金。1958年“大跃进”时期,贷款剧增。1962年,全市各级银行加强信贷计划管理,紧缩信贷,收回关停企业贷款,贷款余额逐渐回落。196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规章制度废弛。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石家庄人民银行、农业银行积极支持出口创汇和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轻纺工业的发展。1988年,为治理经济过热,抑制通货膨胀,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紧缩银根”,贷款主要投向国营大中型骨干企业和经济效益好的一、二类企业。1990年是银行自新中国建立以来贷款发展最快的时期。1993年,石家庄金融系统灵活有效地贯彻“从严控制总量,优化结构,面向市场,转换机制,提高效益”的货币信贷方针。全市银行各项贷款余额185.4亿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137.7亿元,固定资产贷款36.8亿元。1998年,进一步加大信贷投入力度,规范贷款管理秩序。各金融机构继续把清收和转化不良贷款,保全银行信贷资产作为重点工作,遏制了不良贷款的上升趋势。到年底,各项贷款余额663.76亿元,较年初增加92.69亿元,增长17.34%。2000年,石家庄市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同步,增加贷款投向相对集中在能源、交通、电力、通讯等领域,并进一步加大了支农贷款和三资企业贷款,在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教育助学贷款等方面有新的进展。5.外汇 1972年石家庄市试办外汇贷款业务,1973年石家庄市首次使用外汇贷款,主要用于引进技术设备,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进口国内短缺的原材料,加工制造成品,扩大出口货源,增加出口商品品种和数量。1976年起,外汇贷款改由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审批和发放。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开始向石家庄地区发放贷款。1981年,石家庄地区外贸企业利用外贸贷款建起鸭梨、花生、青椒等出口商品基地。1988年9月,中行冀中分行成立,贷款种类是在办理一般外汇贷款、特种外汇贷款和中外合资企业贷款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买方信贷、政府信贷和政府混合贷款业务。贷款行业由重点支持的纺织、轻工、电子拓展到基础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自1988至1990年,累计批准各类外汇贷款69笔、金额9208万美元,发放9405万美元,收回4032万美元。1993年,中行石家庄分行执行“谁出口创汇效益好,就支持谁”的信贷政策。积极支持经济效益好的出口创汇企业及国营大中型企业。到年底,外汇存款4494万美元,外汇贷款1.29亿美元,支持外贸完成出口收购30.1亿元,外贸及工贸企业完成出口创汇6351万美元,支持自营进出口创汇6451万美元。1994年,为促进外汇业务开展,加强外汇监管,对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业务进行严格审核和考察。1996年,中国银行石家庄分行中间业务稳定发展。全年进出口结算额为1.40亿美元,积极为企业办理进出口押汇业务和打包放款业务,共办理进出口融资业务128笔,金额达1311万美元,全年结售汇1540笔,金额达8879万美元。2000年,全市金融机构外汇存款余额4.78亿美元。6.证券公债1950年,国家发行第一期胜利折实公债。人行石家庄办事处及各县支行的所有对外营业机构,均办理代收公债认购款。发行对象主要是城市工商业者、殷实富户、地主富农。对城市工人、公教人员、自由职业者和农民采取自愿认购办法。1954至1958年共发行五期国家经济建设公债,仍按胜利折实公债抽签办法偿还。国库券自1981年起,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当年发行的对象主要是向县以上财政、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企业主管部门、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派购;农村富裕社队、个人自愿认购,当年石家庄地、市国库券分别完成1045万元和2173万元。1982至1985年发行办法主要是单位和个人认购。1990年以后,发行向个人倾斜,至1997年共发行20期。1994年发行凭证式国库券一期。1995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至2000年共发行11期。股票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促进经济持续、快捷、健康发展,1993年5月18日河北省第一家代理沪市上市股票的河北省证券营业部在石家庄市正式成立;7月22日,石家庄信托投资公司开办了代理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业务,年内办理股东开户1800户;11月,“河北威远”、“华北制药”在石家庄市发行认购证113.75万份。1994年1月3日,石家庄市首家上市公司“河北威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为石家庄市企业步入股票市场开创了良好开端。随着“河北威远”股票上市,“华北制药”、“中国制药”、“石劝业”、“宝石A”、“宝石B”、“国际大
厦”、“石炼化”、“东方热电”、“常山股份”共9家10支股票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联合交易所发行上市。至2000年,河北证券公司、财达证券公司、海通证券公司、君安证券公司、银河证券公司、石家庄信托投资公司等在石家庄市都设有证券交易营业部,为广大股民提供股票交易服务。
四、保险1.机构 1950年1月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同年改为石家庄分公司,1958年撤销,1980年恢复,1983年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1996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进行体制改革,分别成立中保财产保险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和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1994年4月太平洋保险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成立。1996年11月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成立。2.险种 1950年,石家庄地、市开办了国营、合作企业财产、运输工具、旅客意外伤害等强制保险和公民财产自愿保险业务。1958年8月,保险业务停办。1980年,石家庄地市全面恢复保险业务,企业财产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是恢复保险业务后开办较早的险种。到1987年石家庄地区已开办26个险种。1988年5月,中保石家庄支公司开始接办涉外保险业务。至1990年,石家庄市先后开办了财产保险、农业保险、人身保险三大类,共65个险种。1993年试办了个体工商户综合保险、移动电话和寻呼机保险、住院医疗平安保险、妇女健康保护保险。1995年,全市已有保险机构29个,人员达999人,国内外业务开办险种146个,保险金额达45亿元,保险业务收入3.3亿元,赔付率52.6%。1999年后,太平洋保险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相继成立,石家庄市保险事业稳步健康发展。2000年,石家庄市的保险业务进一步稳固发展,保费收入稳步增长。 |